4,3 厂内道路4、3,1.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并宜位于不同方位,4,3.2。2条或2条以上的工厂主要出入口的道路应避免与同一条铁路线平交,确需平交时 其中至少有2条道路的间距不应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若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应另设消防车道、4、3。3,厂内主干道宜避免与调车频繁的厂内铁路线平交 4。3,4。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2个或2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 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占地大于80000m2的装置或联合装置及含有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 其周边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4,3。4A,装置区及储罐区的消防道路、两个路口间长度大于300m时.该消防道路中段应设置供火灾施救时用的回车场地,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含道路.4,3 5,液化烃.可燃液体 可燃气体的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4,3,6 在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应设与铁路线平行的消防车道,并符合下列规定 1 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2.若两侧设消防车道 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超过200m时,其间尚应增设消防车道.4.3 7,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 矮墙等防护设施、4 3 8 管架支柱 边缘.照明电杆.行道树或标志杆等距道路路面边缘不应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