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厂内道路4、3 1 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4、3、2、2条或2条以上的工厂主要出入口的道路应避免与同一条铁路线平交 确需平交时 其中至少有2条道路的间距不应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若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 应另设消防车道.4,3 3、厂内主干道宜避免与调车频繁的厂内铁路线平交 4。3.4,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2个或2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占地大于80000m2的装置或联合装置及含有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其周边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4,3,4A,装置区及储罐区的消防道路。两个路口间长度大于300m时。该消防道路中段应设置供火灾施救时用的回车场地,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含道路,4。3,5,液化烃、可燃液体 可燃气体的罐区内 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 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4。3 6、在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应设与铁路线平行的消防车道、并符合下列规定.1.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2.若两侧设消防车道、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超过200m时、其间尚应增设消防车道,4,3.7。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 5m以上 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4。3 8,管架支柱,边缘.照明电杆,行道树或标志杆等距道路路面边缘不应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