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程交接10、0。1。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10。0,2。工程交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进行检查,并应确认下列内容 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 设计文件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0,3,工程交接验收前.应核查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下列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和报告,1.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试验报告。2、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管道元件检查记录。2.阀门试验记录。3。安全阀校验报告,4,管道弯管加工记录.5,管道焊接检查记录,6,焊缝返修检查记录 7,管道安装记录.8。管道隐蔽工程、封闭,记录。9。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10,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11 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12 磁粉检测报告、13。渗透检测报告、14,射线检测报告,15 超声检测报告.16、管道热处理报告 17。硬度检测 光谱分析及其他理化试验报告。18.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19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记录.20、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记录 21.管道防腐、绝热施工检查记录.3。管道安装竣工图 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单,4,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管道 应在管道轴测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等,10,0,4,工程交接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量,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但遗留工程量应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