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程交接10 0.1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10,0 2.工程交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进行检查,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设计文件规定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0,3,工程交接验收前 应核查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下列技术文件 施工记录和报告 1.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 试验报告。2,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元件检查记录、2,阀门试验记录 3。安全阀校验报告。4、管道弯管加工记录,5、管道焊接检查记录,6.焊缝返修检查记录、7,管道安装记录、8。管道隐蔽工程。封闭。记录、9.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10。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11.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 12,磁粉检测报告。13 渗透检测报告 14.射线检测报告,15.超声检测报告 16,管道热处理报告.17,硬度检测.光谱分析及其他理化试验报告,18。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19、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记录,20.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记录、21,管道防腐.绝热施工检查记录。3、管道安装竣工图。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单,4,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管道、应在管道轴测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 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等,10、0,4。工程交接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量、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但遗留工程量应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