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程交接10,0.1,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10.0,2、工程交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进行检查.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设计文件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0,3 工程交接验收前、应核查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下列技术文件 施工记录和报告,1。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试验报告 2,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应包括下列内容,1。管道元件检查记录 2,阀门试验记录。3.安全阀校验报告,4 管道弯管加工记录,5、管道焊接检查记录 6,焊缝返修检查记录、7。管道安装记录,8 管道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9,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10,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11 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12 磁粉检测报告、13,渗透检测报告,14,射线检测报告,15,超声检测报告。16,管道热处理报告.17,硬度检测、光谱分析及其他理化试验报告,18。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检查记录、19.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记录 20、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记录,21,管道防腐、绝热施工检查记录 3、管道安装竣工图 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单,4 无损检测和焊后热处理的管道 应在管道轴测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焊缝位置,焊缝补焊位置 热处理和硬度检验的焊缝位置等 10。0、4,工程交接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量.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但遗留工程量应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