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夜景照明规划管理第6.3,1条。高层建筑,商业步行街。园林建筑、建筑小品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须进行专门的夜景灯光设计,夜景灯光设计纳入建筑方案设计范畴。不同环境区域建筑物的泛光照明照度或亮度设计值不宜大于表6,3、1的规定。表6.3,1 不同环境区域建筑泛光照明的照度和亮度标准值。注.E1区建筑立面不设置夜景照明.1、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物.需要提高其照度或亮度值时,应只在该建筑物上局部提高,2,对于建筑物的入口,特征构件。徽标或标识等部位的设计 不宜五光十色。照度或亮度与周围照度或亮度的比值宜为3,5 3。店铺招牌亮度宜比建筑墙面高3 5 倍。4 建筑室内外地面宜有不同亮度级的区别.第6.3,2条.单体或群体建筑选用多种照明方式应分清照明的主次 注重多种照明方式相互叠加及所形成的总体效果、表6.3,2照明方式控制表第6.3.3条,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应符合下表要求,表6,3 3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控制表第6,3,4条.广场照明的亮度或照度水平。照明方式 光源的显色性以及灯具的造型应体现广场的功能要求和景观特征。公共活动区的平均水平照度值应符合表6,3。4。的规定.表6,3.4 广场绿地。地面,公共活动区和出入口的平均水平照度值 注。1、绿地是指广场范围内规划的专用绿地 2.表中所有场所照明0、点以后的照度值应降低一半。第6。3 5条.公园照明设计应根据公园类型 功能,风格,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 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 1。公园的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6,3、5,的规定,表6,3、5.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最低水平照度标准值,2,公园内观赏性绿地的照明 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第6,3,6条.广告与标识面照明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6.3。6,的规定。表6,3。6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表,2。广告、标识采用外投光照明时应控制投射范围.散射到广告,标识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20,第6 3,7条。夜景照明设计方案在满足节能要求基础上,宜符合多种开启模式的需要 一般分为平时、节假日.重大节日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