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夜景照明规划管理第6,3。1条、高层建筑,商业步行街,园林建筑、建筑小品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须进行专门的夜景灯光设计.夜景灯光设计纳入建筑方案设计范畴。不同环境区域建筑物的泛光照明照度或亮度设计值不宜大于表6 3.1的规定,表6,3,1,不同环境区域建筑泛光照明的照度和亮度标准值,注.E1区建筑立面不设置夜景照明 1 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物、需要提高其照度或亮度值时、应只在该建筑物上局部提高,2,对于建筑物的入口 特征构件。徽标或标识等部位的设计,不宜五光十色,照度或亮度与周围照度或亮度的比值宜为3,5.3,店铺招牌亮度宜比建筑墙面高3.5 倍、4、建筑室内外地面宜有不同亮度级的区别、第6。3、2条,单体或群体建筑选用多种照明方式应分清照明的主次、注重多种照明方式相互叠加及所形成的总体效果、表6、3.2照明方式控制表第6、3,3条,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应符合下表要求,表6.3。3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控制表第6.3,4条,广场照明的亮度或照度水平,照明方式.光源的显色性以及灯具的造型应体现广场的功能要求和景观特征,公共活动区的平均水平照度值应符合表6 3。4.的规定。表6,3,4。广场绿地、地面 公共活动区和出入口的平均水平照度值、注。1.绿地是指广场范围内规划的专用绿地.2,表中所有场所照明0,点以后的照度值应降低一半 第6.3.5条。公园照明设计应根据公园类型。功能,风格。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1 公园的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6 3,5 的规定,表6.3。5,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最低水平照度标准值,2、公园内观赏性绿地的照明、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第6.3,6条.广告与标识面照明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6 3,6.的规定、表6,3 6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表、2,广告.标识采用外投光照明时应控制投射范围 散射到广告。标识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20 第6、3,7条,夜景照明设计方案在满足节能要求基础上,宜符合多种开启模式的需要,一般分为平时 节假日,重大节日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