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居家养老康复服务规范 DB14/T 2137-2020
  • 山西省高速公路匝道入口治超检测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162-2020
  • 阳泉市新型智慧城市创建 要求 DB1403/T 5-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用要求 DB14/T 2153-2020
  • 山西省煤样自动采样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218-2020
  • 山西省区域物流综合体建设规范 DB14/T 2128-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DB14/T 2136-2020
  • 山西省湿陷性黄土场地勘察及地基处理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04/T 312-2015
  • 山西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DB14/T 2151-2020
  • 山西省公路配套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DB14/T 2161-2020
第三节 建筑高度第3、3,1条,建筑高度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控制,并同时符合日照,建筑间距,建筑退距。消防,抗震,景观等方面的要求,第3、3 2条。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地震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包括微波通讯,设施控制范围内、建筑控制高度应当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第3.3 3条,历史文化名城的各类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相关保护要求。第3。3、4条.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控制高度应符合以下公式 H。W 2S。H,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W,为道路红线宽度 S为建筑后退红线距离、1、组合式建筑采用分段的形式控制 2。建筑物临两条以上城市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当建筑物沿窄路部分的长度超过30m,时、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高度应按窄路计算。3,沿城市其他线性空间两侧的建筑控制高度参照本条执行。第3.3。5条 建筑物直接面临或其前面的道路临接广场等围合空间的、其建筑控制高度按下式计算 H。W.2,注、H。为建筑控制高度 W为建筑物垂直方向围合空间的宽度。第3 3。6条、滨水,环湖区等需要控制天际轮廓线的重要地段,须按照城市设计控制建筑高度.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