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6月5日以第322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机械部设计研究总院 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同济大学、冶金部建筑科学研究总院、清华大学。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铁道部专业设计院 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筑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所,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主要起草人是戴国莹。杨玉成,李德虎,王骏孙 李毅弘、魏琏,张良铎、刘惠珊.徐建,朱伯龙.宋绍先,柏傲冬、吴明舜,高云学、霍自正 楼永林 徐善藩.谢玉玮,那向谦、刘昌茂.王清敏,本标准修订过程中总结了GB.50023,95颁布实施十余年来的实践经验。以及国内历次发生的地震,特别是汶川大地震的震害经验教训.吸收了建筑抗震鉴定技术的最新科研究成果.对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方法进行了创新。补充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有,1,扩大了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 原鉴定标准仅针对TJ 11 78实施以前设计建造的房屋,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已投入使用的现有建筑、2、提出了现有建筑鉴定加固的后续使用年限、根据现有建筑设计建造年代及原设计依据规范的不同,将其后续设计使用年限划分为30、40,50年三个档次,3.给出了不同设防目标相对应的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沿用95鉴定标准的方法 即现标准中的A类建筑鉴定方法 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采用现标准中的B类建筑鉴定方法、相当于GBJ.11。89的要求,同时吸收了部分GB,50011的内容。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则要求按GB。50011进行鉴定,4.明确了现有建筑抗震鉴定的设防目标.现有建筑在后续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同概率保证的前提下,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与新建工程的设防目标一致 少于50年的建筑基本达到新建工程的设防目标 但遭遇地震时受损程度会略重于按50年鉴定的建筑.5,与新修订的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进行了衔接。现有建筑按其重要性及使用用途划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 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不同设防类别的建筑具有相应的鉴定要求 6.提高了重点设防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 如砌体结构对层数,总高度进行严格控制、A类砌体结构增加了构造柱设置的鉴定要求,钢筋混凝土结构对单跨框架结构体系进行了限制,增加了强柱弱梁鉴定与结构变形验算等、7,总结了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 加强了楼梯间、框架结构填充墙,易倒塌伤人部位的鉴定要求 为便于广大设计、科研,教学,鉴定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