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Standard。for seismic,appraisal,of、buildingsGB、50023,2009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7。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3,2009、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1。3,0 4。1,2。3,4。1,2。4,1,3,4 1、4,4.2、4 5。1,2、5 1。4,5.1。5。5。2 12,6,1。2、6,1。4 6,1,5、6.2,10。6。3,1,7、1 2.7。1.4、7、1、5。9.1,2.9,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6月5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4.67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 95进行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地震 特别是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总结了原95鉴定标准颁布实施以来的建筑抗震鉴定的工程经验,采纳了建筑抗震鉴定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教学.房屋鉴定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修订后共包括11章和7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一是扩大了原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将原95鉴定标准仅针对TJ,11,78实施以前设计建造的房屋,扩大到已投入使用的现有建筑 二是提出了现有建筑鉴定的后续使用年限,根据现有建筑设计建造年代及原设计依据规范的不同,将其后续使用年限划分为30,40,50年三个档次,三是给出了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建筑应采用的抗震鉴定方法.即本标准中的A,B,C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四是明确了现有建筑抗震鉴定的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与新建工程的设防目标一致.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鉴定的建筑、五是适度提高了乙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管理组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西北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绍革,戴国莹、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尹保江、史铁花。白雪霜。吕西林,吴,体。辛鸿博,张,耀,李仕全.金来建.徐建,戴君武.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吴学敏.刘志刚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亚勇,韦开波、吴翔天.李彦莉、苗启松,杨玉成。娄.宇,高永昭、莫庸,袁金西、黄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