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综合,第七十四条。在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第七十五条、城市给水采用统一集中供水方式。严格控制单位自备水源,非生活饮用水不应采用地下水源.地下水应逐步实行零开采。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必须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水源保护区的具体界限应按、嘉善县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深井周围30米范围内、岩溶水及易受污染的深井相应扩大 严禁设置厕所,污水坑,粪坑,渗水坑、垃圾堆等污染源、已建者必须拆除、第七十六条.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水泵站应根据城市专业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位置、控制用地。并适当安排绿化隔离用地,第七十七条,公共加油。气,站应按下列要求设置,一,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汽合建站、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主干路 次干路的交叉路口中心50米范围内.三、加油,气。站应大,中,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用地面积按表10,1控制。表10,1、公共加油 气,站用地面积控制表级 别、一.二。三,油.气、罐总容量。V、立方米。150,V.180120 V.15060 V,120用地面积,公顷.0,47,0.33 0。2注.1.加油 气,站应附设车辆加油。气、等候车道。2 加油,气.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及有关规范要求,3,加油.气。站污水须经过截流设施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管道,第七十八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同步规划。设计 施工,验收和使用.第七十九条.公共厕所的间距或服务范围应按下列指标控制.一 人流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区间距不大于300米、一般街道750.1000米.未改造的旧居住区服务半径100,150米.新建居住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 二.单独设置的公共厕所与民用建筑开窗一侧间距不小于5米 无窗一侧不小于3米、第八十条.生活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便于机械操作的站舍,尽量做到一次转运,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10 2的规定,表10.2.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表转运量。吨。日,用地面积.米,与相邻建筑间距。米。绿化隔离带宽度 米,450、8000,30。15、150、4502500、10000,15。850、150800,3000 10。5,50200。1000,8,3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2.用地面积中包括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3 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转运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Q,δnq,1000。式中、Q,转运站生活垃圾的日转运量 吨。日,n。服务区域内居住人口数 q,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千克.人。日.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0,8,1,8千克 人.日。δ。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 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1。3,1.4.4,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5、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第八十一条.电力,电信,有线广播电视管线总平面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总用电量10000千伏安以上的应单独或在建筑物内建开闭所.总用电量小于10000千伏安的配建变电室,要求设在主体建筑物内.建筑面积60。160平方米.1 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见表10、3,2 其他公共建筑等在考虑留有公用环网开关室或开闭所位置时,用户应自留配电房位置,大小视其容量而定.二、电信容量在600门以上时 应在建筑物内设交接间或电信机房,超过4000门以上的设模块局,电信交接间或电信机房不宜与配电室相邻 三,有线广播电视在城市内设立的分中心机房、每处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每500户用户在建筑物内设立有线广播电视分配机房,净高不低于2,2米.面积10.12平方米,表10.3、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指标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供电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建筑、7000箱式变,7000、13000配电室60 90,平方米.13000,25000配电室90。130。平方米。25000,40000开闭所兼配电室130.160、平方米.40000一座6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室数量及面积参照上款,设电梯的多、高层住宅建筑、1000010。平方米环网开关室。双电源面积增加一倍.10000.2000040平方米开闭所,2000060平方米开闭所、第八十二条,城市各类工程管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各阶段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 提倡使用综合管沟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充分利用现有管线 结合道路规划的横断面、考虑今后的发展变化。工程管线原则上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明线架设时 同一性质的管线应合杆架设,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穿越道路的管线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第八十三条,沿城市道路设置工程管线、从道路中心线到道路红线方向,一般平行布置次序为污水.雨水 燃气 给水,热力、通信.广电 电力。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原则为道路中心线以东,南。安排污水,给水,热力,电力。道路中心线以西 北,安排雨水 燃气,通信,广电 机动车道下尽量不布置地下工程管线,热力等管道不得在快速路与主干路上空架设。第八十四条,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一般排列顺序为通信。广电。电力、热力。给水 燃气。雨水 污水 第八十五条.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0.4的要求、架空线与路面 或地面 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架空通讯线的规定见表10.5,二.架空电力线的规定见表10.6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10,7的要求.工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10.8的要求,当实际情况难以满足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表10。4、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米。表10、5,市内架空通讯线与路面、或地面.垂直空距表,米。与道路平行时。线至路面。或地面 的最小垂直空距 与道路交叉时。线至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4,55。5注,线路与道路平行时、垂直空距是最低线条与路侧带地面最小垂直间距 与道路交叉时、是最低线条与路面的最小垂直间距。表10,6,架空电力线距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表,米、地.区、线路电压.KV.配电线、送电线、11、103560,110154.220330居民区。6,06。57、07。07。58。5非居民区,5,05。56,06,06 57,5表10 7,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米 表10,8、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米,第八十六条,城市道路平均每隔200米路段及每个交叉口.宜预埋工程管线沟、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第八十七条,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当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米以下。二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米以下,三 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米以下.工程管线跨越河道时.其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第八十八条 新建桥梁需敷设工程管线的、应与桥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必须预留管位。第八十九条、路灯电缆应穿入套管.并埋设于人行道或分隔带下,覆土深度大于0 25米,与道路侧石水平净距不大于0,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