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综合。第七十四条、在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第七十五条。城市给水采用统一集中供水方式.严格控制单位自备水源 非生活饮用水不应采用地下水源 地下水应逐步实行零开采 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必须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水源保护区的具体界限应按,嘉善县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深井周围30米范围内.岩溶水及易受污染的深井相应扩大。严禁设置厕所 污水坑.粪坑、渗水坑,垃圾堆等污染源。已建者必须拆除.第七十六条,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水泵站应根据城市专业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位置。控制用地,并适当安排绿化隔离用地、第七十七条 公共加油,气、站应按下列要求设置、一、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 一级液化石油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汽合建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 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主干路,次干路的交叉路口中心50米范围内,三.加油,气,站应大。中、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 用地面积按表10.1控制.表10,1 公共加油,气、站用地面积控制表级.别 一、二.三 油、气、罐总容量 V,立方米,150.V 180120,V。15060,V。120用地面积.公顷,0。47,0.33 0 2注,1、加油.气,站应附设车辆加油,气,等候车道。2 加油,气.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及有关规范要求 3,加油,气。站污水须经过截流设施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管道.第七十八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 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第七十九条。公共厕所的间距或服务范围应按下列指标控制、一。人流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区间距不大于300米 一般街道750.1000米、未改造的旧居住区服务半径100 150米。新建居住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二,单独设置的公共厕所与民用建筑开窗一侧间距不小于5米。无窗一侧不小于3米、第八十条。生活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便于机械操作的站舍 尽量做到一次转运,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10,2的规定。表10.2。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表转运量,吨,日,用地面积。米。与相邻建筑间距,米。绿化隔离带宽度,米、450 8000,30,15、150、4502500,10000。15。850,150800.3000、10,5 50200 1000、8、3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 2.用地面积中包括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3,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转运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Q、δnq,1000.式中。Q 转运站生活垃圾的日转运量,吨,日.n 服务区域内居住人口数,q。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千克。人 日 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0.8,1,8千克.人、日、δ,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1,3,1,4,4、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5。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第八十一条.电力,电信 有线广播电视管线总平面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总用电量10000千伏安以上的应单独或在建筑物内建开闭所,总用电量小于10000千伏安的配建变电室,要求设在主体建筑物内 建筑面积60,160平方米、1,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见表10,3 2。其他公共建筑等在考虑留有公用环网开关室或开闭所位置时、用户应自留配电房位置.大小视其容量而定,二.电信容量在600门以上时,应在建筑物内设交接间或电信机房,超过4000门以上的设模块局 电信交接间或电信机房不宜与配电室相邻,三,有线广播电视在城市内设立的分中心机房,每处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 每500户用户在建筑物内设立有线广播电视分配机房。净高不低于2.2米,面积10.12平方米,表10.3,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指标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供电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建筑,7000箱式变,7000.13000配电室60 90、平方米,13000、25000配电室90、130.平方米、25000。40000开闭所兼配电室130、160、平方米.40000一座6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室数量及面积参照上款 设电梯的多.高层住宅建筑。1000010.平方米环网开关室、双电源面积增加一倍、10000,2000040平方米开闭所、2000060平方米开闭所.第八十二条,城市各类工程管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各阶段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提倡使用综合管沟.工程管线的布置应充分利用现有管线,结合道路规划的横断面,考虑今后的发展变化。工程管线原则上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明线架设时,同一性质的管线应合杆架设 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 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穿越道路的管线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第八十三条,沿城市道路设置工程管线,从道路中心线到道路红线方向 一般平行布置次序为污水,雨水,燃气。给水.热力、通信.广电、电力。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原则为道路中心线以东、南 安排污水 给水、热力.电力,道路中心线以西。北 安排雨水.燃气。通信、广电 机动车道下尽量不布置地下工程管线,热力等管道不得在快速路与主干路上空架设 第八十四条、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一般排列顺序为通信,广电 电力,热力、给水 燃气.雨水.污水.第八十五条。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 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0,4的要求,架空线与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架空通讯线的规定见表10。5 二,架空电力线的规定见表10。6.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10。7的要求,工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10、8的要求 当实际情况难以满足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表10,4.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米 表10,5、市内架空通讯线与路面,或地面 垂直空距表。米,与道路平行时。线至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与道路交叉时。线至路面 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4,55.5注 线路与道路平行时,垂直空距是最低线条与路侧带地面最小垂直间距 与道路交叉时、是最低线条与路面的最小垂直间距,表10 6、架空电力线距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表.米,地 区,线路电压。KV。配电线、送电线,11。103560、110154,220330居民区.6 06、57,07,07 58、5非居民区、5。05.56。06 06,57、5表10,7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米,表10.8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米。第八十六条,城市道路平均每隔200米路段及每个交叉口 宜预埋工程管线沟 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第八十七条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当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米以下。二,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米以下,三、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 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米以下 工程管线跨越河道时 其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第八十八条,新建桥梁需敷设工程管线的,应与桥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必须预留管位,第八十九条。路灯电缆应穿入套管,并埋设于人行道或分隔带下,覆土深度大于0 25米、与道路侧石水平净距不大于0、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