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第二十八条、道路交通.一,道路 1、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等划分为四级、即快速路 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2,城市快速路是联系城市各组团间的交通性干道,交通组织宜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进入快速路的道路出入口的数量应加以限制、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公里,快速路上的机动车两侧不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带.快速路与高速公路和主干道相交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3,城市主干道是联系城市各主要功能区的交通性干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交叉口之间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隔带宜连续。主干道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4。城市次干道是城市内部区域间联络干道、兼有集散干线交通和服务地区交通功能、次干道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 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车的停车场 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 5,支路为次干道与街坊路的连接线,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作用 以服务功能为主,大型公共建筑和有大量车辆出入的单位需开设车辆出入口的,应在用地周边次干道及支路上安排,6,各级道路的规划指标宜符合表5、1的规定、表5 1道路网规划指标道路类别.道路网密度。km,km2,道路红线宽度.m。快速路、1,2.60主干道.2 73。30,60次干道.4、35.20.30。支路,12。20,7,道路网的通行能力应与用地性质及土地开发的容积率相协调,容积率较高及商业集中的地区,高强度开发的居住用地。大型交通,公共设施等 应进行交通影响专项研究 8、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 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交叉口周围用地的性质 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9,规划4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 双向均应设置展宽段。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10,平面交叉口需设置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条数,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5米。进口道展宽段长度为50,80米 出口道展宽段长度为30,60米,经展宽的交叉口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岛、11 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12。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 5m、13。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14。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为保证行人交通的安全,人行横道宜利用分隔带设置行人安全岛、15。行人横过快速路。高速公路时。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16。城市道路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17,铁路和城市道路相交道口 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18。商业集中区等人流量高的路段可考虑设置步行街,区,步行街,区,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送货车 清扫车及救护通道的使用,19.在城市道路上为满足公共交通的需要设置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时.天桥的宽度宜为3 5。4,5米、天桥的净高不得小于4,5米,人行地下通道净空不得小于2,5米,天桥上及其梯道下。均不得设置经营性设施以及其他与人行交通无关的设施 20 新建,改建,扩建有较大客运车流需求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专用的小型客车候客车道、每个候客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米,每条车道长度不宜小于30米,二,城市桥梁.1.在北江、浈江,武江等主河道上规划.建设桥梁。必须按经批准的该桥梁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安全控制区域及其控制规定.进行规划控制.2,对现有的桥梁、应按规定的安全管理区域予以保护 在其陆域安全区域内,除该桥养护必需的设施外.不得新建其他建 构。筑物,3、桥位应避开泥石流区 当无法避开时。宜建大垮桥跨过泥石流区.在没有条件建大跨桥时.应避开沉积区 可在流通区跨越。桥位不宜布置在河床纵坡由陡变缓,断面突然变化及平面上的急弯处、以免引起泥石流的阻塞沉积 4,不得在桥上敷设污水管、煤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气体管.如条件许可,允许在桥上敷设电讯电缆.热力管 自来水管 电压不高于l0kV配电电缆,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城市小桥断面形式及总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大、中桥断面形式中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分隔带宽度可适当减窄,但应大于或等于1米 在北江.武江和浈江等主干河道修建桥梁时.必须在桥头四周建设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桥头公共绿地。第二十九条,城市轨道交通,一。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应与国家和省级的轨道交通规划.城市用地规划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划相协调,二 应严格控制轨道交通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根据规划的线路走向,宜按30米宽度预留轨道交通走廊用地,不包括建筑退让距离.局部场站用地可结合具体用地情况适当加宽。三.轨道交通出入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则上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条件的地方应与人行过街通道相结合。邻近有待建的建筑物。应与建筑物结合。对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应尽可能结合成整体或协调一致.四、风亭的建设应符合如下要求 1,风亭宜与邻近建筑物结合或合建,2。在绿地。广场上建风亭,最高点原则上不超过1,2米。无法保证时,其建筑方案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3.原则上风亭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不应妨碍公共通道或行人出入口、不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市民生活和工作环境,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2的要求,表5,2 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名。称 通风口距建筑物 进风口距窗口、出风口距窗口,距。离、m,10510第三十条 其他交通工程.一、公交场站,1,公交场站包括公交首末站。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和综合车场等.2.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同侧停靠站的间距宜为500米至800米,市区港湾式停靠站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25米,宽度不宜小于3 5米,3,枢纽站及首末站应设于道路以外。枢纽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4,首末站宜设置在人口较集中的居住区及商业区等靠近客流集散点的地方.但其用地不宜布置在道路平面交叉口附近,5,城乡规划部门宜在枢纽站附近安排自行车停车处。6.首末站在建站时必须保证在站内按最大铰接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足够的回车道。道宽应不小于7m。在用地较困难的地方。城乡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7.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宜符合表5,3的规定 表5。3,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场站类型 规划面积标准 m2 标准车,首末站,枢纽站.80,120 综合车场及调度中心,70,110 修理厂,30,合计,180 260、8,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路抛制服务时.在商业繁华地区。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 应在道路上设出租汽车停车道、二。停车场,库,1、新建建筑,必须按附表5,4所列要求配置相应的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场 库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扩建.改建建筑 其扩,改建部分按附表5,4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 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 扩建的同时补建不足的停车位,表5。4。停车泊位配建指标建筑类型。计算单位、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标准车位数,自行车,新区 旧区 住宅。每户建筑面积,90,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0.5.0,80,3、0 5。2每户建筑面积90、144、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0、8、1,00,5,0,8.2每户建筑面积144,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1 1 5 1经济适用房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0.3、2旅馆。星级宾馆.车位,100,建筑面积、0,5、2一般旅馆。车位,100.建筑面积,0、4.3饭店,车位、100。建筑面积 2 2办公楼.行政办公,车位。100.建筑面积。0 8.2,0,4其它办公、车位 100。建筑面积.0.5.1、5、2商店,大型商业。车位.100、建筑面积 0.5。7超市,车位.100.建筑面积。0,6 10农贸市场。车位、100,建筑面积。0.5.10专业市场.车位、100。建筑面积.0、6。7体育馆 3000座,车位。百座 3 30.3000座,车位、百座。2.5,20体育场。20000座,车位.百座.3 25,20000座、车位,百座,2 5.20公园.休闲广场。车位,1000m2占地面积,0,5,1,5,5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文化宫等文化设施,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 5。1、0,5影剧院,市级、车位.百座、8、20一般、车位,百座 4,30展览馆、车位,100.建筑面积,0,7。5医院,综合性医院,车位,100、建筑面积.0,5 4独立门诊、车位。100、建筑面积。1,0.4教育.大专院校 车位 百师生,3 0。60中学。车位。百师生 0 6.80小学。车位。百师生,0,5,20幼儿园.车位,百师生.0,5,5.注,1 大型项目.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还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2。表中建筑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面积,3 表中所列配建指标均为建筑物应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指标,1。5,组团按此规定执行。1,5、以外参照执行。4.其它未列建筑类型可参照本表执行、5,摩托车位可按自行车位进行相应折算 2,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室外停车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车位数的10.核定标准车位数为按总建筑面积换算成的最小标准车位数,3。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 与地块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设置统一出入口.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其与城市干道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应大于80米,4,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以路外停车场为主 路外公共停车场宜小型化,就近并分散设置.应尽量靠近相关的主体建筑或设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区。如行政中心.商业区 车站,码头等 应设置公共停车场、库 场,库.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300米,5.路内公共停车场是路外停车设施的补充、次干道以上级别的道路严格控制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不得阻碍道路交通。不得影响路外停车设施的有效利用,6.物流园区。仓储区,工业区及专业批发市场等应设置货运公共停车场 货物装卸停车设施应设于道路以外。三。加油站、1、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城市道路同方向加油站的间距应根据需求量确定。一般不小于1,8公里.2.城市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 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 5的规定.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平方米,表5.5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指标昼夜加油的车次数、次,3005008001000用地面积,hm2 0.120。180 250。30注、加油站的用地面积指标已包含隔离带面积.3 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02.的有关规定的要求、4、城市加油站的进出口宜设在次干道上,并应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加油站不宜设在道路交叉口附近、离交叉路口不宜小于100米.并应对加油站的出入口进行合理布局和交通组织 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5 加油站应有站房和自动计量油泵供管理人员值班休息和给车辆加油、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m2、加油站的构造材料必须采用以铁物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可靠防火材料,加油站的自动计量油泵上方应有罩棚,棚的下沿距地面净高应不小于3。3m 第三十一条 给水工程,一.在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或扩建有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修建市政公用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源保护的规定 切实保护武江干流、南水水库、沐溪水库。小坑水库 松山水库、地下水等饮用水水源 二 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水资源之间应保持平衡,对与其它城市或地区共享的水源,应进行区域或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三。城市统一供给的或自备水源供给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06、的规定 四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该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五,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六,严禁开采地下水 逐步取消用水量小的自备用水水源、实行统一供水。七 配水管网应设置成环状。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八 在管网的建设中应该保证质量,降低漏损量.减少浪费,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药耗.能耗 节约造水成本,九,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最高日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控制指标宜按表5。6规定执行,水厂厂区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地带、表5,6,水厂规划用地指标建设规模,万m3 d,地表水水厂用地 m2.d m3、5,100,7.0 510、300.5 0,330.500 3、0、1.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2,地表水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 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 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十,当配水系统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5、7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十一、加压泵站规划用地指标。见表5 7.表5,7,加压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建设规模。万m3.d.地表水水厂用地 m2,d。m3 5.100,25,0,2010、300、2、0、1030、500.10、0。03。注.1 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第三十二条 排水工程,一。韶关市新建城区城市排水应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形成合流制的建成区、应进行合流截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逐步改造成分流制.二、禁止进行改变原自然水系的雨水工程建设.三,禁止封盖河道,如确有进行局部小范围封盖时.必须进行论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四、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况 对污水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对于交接断面水质要求高的河流,应预留污水深度处理用地,五。污水处理厂应因地制宜 合理选址。其位置应靠近河道或水域、同时应设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地带,污水处理厂用地应当以不占或少占农田。有一定的防护距离为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50米、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当在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的同时、设置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六,工业废水接人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 并建立管理档案,八。鼓励选择先进的、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效率高的污水处理工艺,九 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宜根据规划期建设规模和处理级别按照表5、8的规定确定表5、8,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m2d、m3.建设规模 污水流量、L。s,20万以上.10。20万,5.10万.2、5万.1.2万。用地规模。一级污水处理指标、0,3、0.50。4。0 60,5。0、80,6 1,00。6。1.4二级污水处理指标、一。0,5.0。80、6,0、90、8.1。21.0,1,51.0。2,0二级污水处理指标、二。0,6 1.00,8,1、21.0,2.52.5.4 04 0,6 0 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须的土地面积计算、2,本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3,处理级别以工艺流程划分 一级处理工艺流程大体力泵房、沉砂.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二级处理 一 其工艺流程大体为泵房,沉砂。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二级处理.二。其工艺流程大体为泵房 沉砂、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消毒及污泥提升.浓缩,消化,脱水及沼气利用等.4,本用地指标不包括进厂污水浓度较高及深度处理的用地,需要时可视情况增加.十,排水泵站的设置应结合周围环境,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设施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间距.排水泵站占地面积宜按表5、9和5、10进行估算。表5 9 雨水、合流、泵站规划用地指标流量,m3,s.用地指标.m2,1,5,550,2000、5,10,2000、3500.10 20 3500,5600、20、50 5600、10000,注.合流泵站可参考雨水泵站指标。表5,10,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 m2 1.5,550。1000。5,10,1000.1500,10.20 1500,2000、20.50,2000.2700.50、100 2700。4700,第三十三条。电力工程,一,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二,城市电厂应以大型.清洁、高效及环保电厂为主.电厂选址应满足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三。城市变电站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其设施用地应纳入各阶段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四,规划新建的电源变电所,不得布置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或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上.除此之外。应征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协议、五 500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城区边缘 有充足的走廊用地.220千伏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站应深入负荷中心,便于10千伏出线、六、变电站宜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与居住小区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七,变电站用地规模宜符合表5,11的规定.表5,11。变电站主变及用地规模变电站电压等级,标准主变装机,Mv、A、户内GIS占地面积,m2.户外GIS占地面积 m2,户外式占地面积,m2,110KV。3,50.3 63。3000.4000 4000。5000、220 KV,3、180,4,240,5000、8000 8000。15000 25000。35000 500 KV。3,1000,4.1000 100000,125000,八。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路网规划 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尽量减少跨越建筑物。九、500千伏线路必须预留架空走廊,110千伏和220千伏线路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应预留架空走廊、十。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应尽量采用地下电缆,城区范围内110千伏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十一、在已有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工程,架空电力线的边导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最大弧垂 最大风偏时,10千伏和弱电流线为1.5米.110千伏线为4米.220千伏线为5米,在一般情况下 电力线中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可酌情按10千伏线不少于3 5米 110千伏线不少于12米、220千伏线不少于18米控制,500千伏线不少于30米控制,十二,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和对架空裸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新建35千伏以上电力线路需采用地下电缆、十三.城区范围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不小于按表5。12的规定,表5.12,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500kv,单杆多回 75500kv 单杆单回、60220kv40110kv25第三十四条、通讯工程、一。通信管道包括电信业务.数据通信、移动通信,有线电视,交通监控。通信专网及各种运营网络等多种信息传输通道.规划设计中应统筹考虑 同期规划,二 局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布局.并在各层次规划中逐步落实。局址应设置在靠近用户中心。便于管线布置的道路附近,局址选址应符合环境安全,服务方便,技术合理及经济实用原则。与110千伏及以上级别的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区等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1。电信目标局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枢纽局局址用地宜为4000,5000平方米,2、移动通信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 移动基站所需建筑面积宜为40。60平方米,3 宽带,IP。局址一般与机房统一设置.建筑面积宜为1000、2000平方米 宽带.IP 网光节点建筑面积宜为20、30平方米。光交接点宜为40 50平方米,4,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宜结合居住配套设施设置.不宜单独占地 站址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5,13的规定,表5,13。有线电视分中心 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建筑面积站址类型.建筑面积。m2.分中心.80、150管理站 20.30片区机房.10。20第三十五条,燃气工程,一。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供气方式宜采取管道供气 现有的瓶装气供应方式应逐步向管道气供应方式转换。二、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宜设置在长输管线或输气支线附近,其占地面积宜符合表5、14的规定、表5,14,天然气分输站。门站 储配站和加气母站的用地指标燃气站场类型、用地指标,hm2,分输站,0 2.0 5,门站,0,3,1,0。储配站,1、0 5。0、加气母站、0、3 0.8,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 储配站和灌瓶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 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应远离城市居住区,学校.影剧院及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地区 四。长输管线及输气支线线路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带、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品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区 飞机场,火车站及码头、第三十六条、管线综合。一.城市的各类管线如水.电,燃气,通讯等敷设前应进行管线综合规划。并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和施工、沿道路设置的管线。包括架空 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排列,原则上按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 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 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的顺序依次排列,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 二 城市的各类管线应在道路施工的同时设置、并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三、城区内的下列地区,应严格控制新建各类架空杆、现状110千伏以下供电架空线和电信 路灯,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1 城市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及已实施杆线下地工程的其它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其两侧退让范围内,城市广场 公共绿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2.新建住宅片区范围内。3,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4.风景名胜区范围内,5,其它有特殊规划要求的地区。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一。垃圾处理场的设置应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宜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城市边缘地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应远离湖泊,河流。湿地。洪水易发地区、古迹、高速公路。生态保护区.供水水源及生态敏感地区。应避免对地下水和地表水体产生污染,二、垃圾卫生填理场和垃圾焚烧场应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卫生防护带不应小于500米 垃圾焚烧场的卫生防护带不应小于300米,三.城市固体危险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应设置危险废弃物处理场。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 四.住宅区和商业区等垃圾产生较为集中的区域.每0、1、1。0平方公里应设置一座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如条件受限、可附设于其它建筑物内,五、当垃圾收集站与垃圾最终处理场的运距大于20公里时。应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大型或中型垃圾转运站,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 15.大型及中型垃圾转运站的用地标准表转运量、t,d。用地面积,m2,附属建筑面积。m2。与相邻建筑间距.m.绿化隔离带宽度,m、150、1000、1500、100,10。5.150.450、1500,4500.100,300,15、8。450.4500,300,30、15.注.垃圾转运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合并设置时,用地面积可增加1000 1500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公共厕所、一 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厕间隔不大于800米,二.居住小区内应按6。10平方米、千人设置 三。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应按集散人流12 25平方米.千人设置 四,文化娱乐场 街道应按2 4平方米、千人设置。购物中心.商业大街应按15 20平方米,千人设置 第三十九条、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一 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交通,通讯.供电、供水 供气,热力。医疗,卫生及消防等主要系统、应充分满足城市防灾和减灾的需要,二,根据城市行政区划划分城市防灾分区,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路网系统确定防灾单元,防灾单元之间以城市主干道及绿化带分隔。每个防灾分区应设立防灾应急指挥中心,急救医院,通信专业队伍,消防专业队伍.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和物资储备设施等,三、城市防灾疏散道路系统应由城市防灾疏散干道和防灾疏散次干道组成、每个城市防灾分区在各个方向应至少保证有两条防灾疏散通道,应利用防灾分区内的城市公园、绿地 体育场 停车场和街头广场作为避灾人口的疏散场地 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立明确的标识,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四 韶关市为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城市各类人防设施的战术技术指标均应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来确定,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大于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按照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层数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 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住宅区防灾地下室的布局,在满足战时需求的前提下宜相对集中.并应布置在交通方便且能满足战时和平时需要的适中地段、五、韶关市地震设防标准按国家地震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有关规定.地震基本烈度分属VI度区,具体界线以地震部门划定为准。建,构,筑物及设施需按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的要求作抗震处理、六、城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 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进行抗震设防、七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 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满足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车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 每4、7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消防站 消防站服务范围应符合表5,16的规定.表5 16.用地类型与消防站服务范围表用地类型,服务范围、km2。政府机关地区。化工,仓储单位和高层建筑集中地区,商业中心区。重点文物建筑集中地区,三,四级耐火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的地区,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地区.4。5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高层建筑多的地区,5,6一 二级耐火建筑的居民区 工厂企业和三级耐火建筑较分散的地区,6。7,八.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九.城市街区内消防通道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登高面距建筑外墙大于5米 小于10米的要求,在消防车的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应种植高度超过4米的乔木或其它影响消防车登高的植物,十 建筑物总长度超过220米或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穿过建筑物门洞的净宽不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架设人行通道,十一.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应采取全面规划 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蓄泄结合和以泄为主的方针,将工程防治措施与非工程防治措施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