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关于印发.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的通知沪房管规范权、2012,23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屋调查机构,各房屋调查成果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及。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技术标准,结合本市房屋面积测算的具体实践,制定.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所有新建房屋和存量房屋的面积计算.按,规范、测量计算的房屋面积成果用于本市房屋管理和房地产登记,二.规范。实施前测算的房屋面积成果应予以维持。若房屋面积测算成果错误的,应仍按原测算时的房产测量规定予以纠正,三,规范,实施前房屋面积已预测过的。房屋面积实测时、应仍按预测时的房产测量规定测算房屋面积,四,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其产权再分割,合并的房屋面积测算、应仍按原登记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测量规定测算.五。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进行改扩建的.原有房屋部分维持原登记时房屋面积测算成果,改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规范。测算、若改扩建后房屋需要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的、按、规范。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六、规范.实施后.除上述二至五款的情形外,之前的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则及口径停止执行、七、本、规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