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关于印发、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 的通知沪房管规范权、2012 23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屋调查机构,各房屋调查成果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房产测量规范 及,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技术标准 结合本市房屋面积测算的具体实践,制定,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所有新建房屋和存量房屋的面积计算.按、规范.测量计算的房屋面积成果用于本市房屋管理和房地产登记、二 规范 实施前测算的房屋面积成果应予以维持、若房屋面积测算成果错误的,应仍按原测算时的房产测量规定予以纠正。三.规范、实施前房屋面积已预测过的 房屋面积实测时,应仍按预测时的房产测量规定测算房屋面积,四 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其产权再分割。合并的房屋面积测算、应仍按原登记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测量规定测算 五、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进行改扩建的、原有房屋部分维持原登记时房屋面积测算成果.改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规范 测算,若改扩建后房屋需要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的.按、规范。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六,规范,实施后,除上述二至五款的情形外。之前的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则及口径停止执行、七。本,规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