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关于印发,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的通知沪房管规范权,2012,23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屋调查机构,各房屋调查成果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及,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技术标准,结合本市房屋面积测算的具体实践 制定,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所有新建房屋和存量房屋的面积计算、按 规范、测量计算的房屋面积成果用于本市房屋管理和房地产登记。二,规范,实施前测算的房屋面积成果应予以维持、若房屋面积测算成果错误的 应仍按原测算时的房产测量规定予以纠正。三,规范,实施前房屋面积已预测过的、房屋面积实测时,应仍按预测时的房产测量规定测算房屋面积、四,规范 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其产权再分割.合并的房屋面积测算 应仍按原登记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测量规定测算。五、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 进行改扩建的,原有房屋部分维持原登记时房屋面积测算成果,改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规范 测算、若改扩建后房屋需要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的,按.规范,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六、规范,实施后。除上述二至五款的情形外。之前的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则及口径停止执行。七.本.规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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