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 关于印发,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的通知沪房管规范权 2012,23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屋调查机构、各房屋调查成果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及 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技术标准.结合本市房屋面积测算的具体实践、制定。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所有新建房屋和存量房屋的面积计算.按,规范。测量计算的房屋面积成果用于本市房屋管理和房地产登记 二.规范,实施前测算的房屋面积成果应予以维持、若房屋面积测算成果错误的、应仍按原测算时的房产测量规定予以纠正,三,规范 实施前房屋面积已预测过的,房屋面积实测时.应仍按预测时的房产测量规定测算房屋面积.四、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其产权再分割.合并的房屋面积测算,应仍按原登记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测量规定测算.五、规范、实施前已登记的房屋。进行改扩建的,原有房屋部分维持原登记时房屋面积测算成果,改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规范,测算,若改扩建后房屋需要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的、按,规范.进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六,规范.实施后 除上述二至五款的情形外。之前的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则及口径停止执行,七,本.规范 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