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1。建设单位,3.1,1 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3、1。2.督促参建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细则,3,1。3.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3、1.4,应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3 1、5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将通病内容列入验收项目之一,3。1 6,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建设单位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3.1.7,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制度,3、2.设计单位,3、2。1。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 优化细化设计作法,3 2,2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3。2.3,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 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3,3、施工单位.3。3 1.在开工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方案.3 3,2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必要时,还须做相关检测 3、3,3 应做好容易产生通病部位的技术交底工作,3。3。4。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3.3。5、必须做好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查和检测工作 3,3。6,做好卫生间,屋面及易产生通病部位的蓄水试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3.3,7、做好通病防治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3 8.总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 3、4。监理单位、3、4、1、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3、4。2 编制通病防治监理细则、3。4,3.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作有效的质量控制,3,4。4.对容易产生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3 4 5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检工作。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4、6.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