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 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报告、5、1,4.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3 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4,隔气层 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9、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5、1.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