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5,1 4,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3.构造缝 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 4.隔气层,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9.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 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5。1。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 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3 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3,4 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