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 1 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 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1 2 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 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 1 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报告.5,1,4。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3 构造缝 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4。隔气层,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9.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 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 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5。1,6 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3 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