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幕墙节能工程5、1 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 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报告.5 1,4。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 3,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 4 隔气层 5,热桥部位 断热节点 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9 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5。1.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3 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