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 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 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 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5、1.4。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3 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4 隔气层,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9。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5。1 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3 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