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13,1。一般规定13.1.1 对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监测与控制系统内容作了规定。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包括.供暖 通风与空调.给排水、电梯及自动扶梯、供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其他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类建筑能耗中。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及照明、给排水,电梯与自动扶梯系统是主要的建筑耗能设备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不同设备,不同耗能用户设置监测计量系统、便于对建筑能耗实施计量管理,故列为检测验收的重点内容、建筑能源管理系统、BEMS。Building、Energy,Management.System、是指用于建筑能源管理的管理策略和软件系统,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BCHP.Building,Cooling、Heating and、Power,是为建筑物提供电,冷,热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建筑节能工程的监测与控制系统应以.智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为基础进行施工验收、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控制流程设计和软件选用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通常由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应对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进行复核、具体项目及要求可参考表4,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和必要的设计变更,表4、建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功能综合续表4续表4续表413,1。2、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工程实施阶段应重点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及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直接采用。智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结果。13 1.3 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工程应检查系统的设备安装质量,监测控制功能,能源计量功能,通过系统试运行进行调试和验证 完成监测与控制节能分项工程的验收,13、1.4,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也可以按照监测控制系统回路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