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 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1 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报告.5.1。4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 密封构造 3。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4 隔气层、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9.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5,1 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5。1。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