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2、1。一般规定12 1,1、本章适用于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2,1。2.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验收。12、1。3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可按本标准第3,4.1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批划分、也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