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主控项目15.2。1 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所采用的管材。设备、阀门.仪表、保温材料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 观察 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2,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集热设备 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集热设备的热性能,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 同厂家。同类型的太阳能集热器或太阳能热水器数量在200台及以下时。抽检1台 套。200台以上抽检2台。套,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时 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同厂家 同材质的保温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15。2 3.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集热器,吸收式制冷机组、吸收式热泵机组。吸附式制冷机组 换热装置.贮热设备,水泵。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传感器等设备设施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各类设备,阀门及仪表的安装位置 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读取数据。操作,调试和维护、4,供回水,或高温导热介质、管道的敷设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集热系统所有设备的基座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6,太阳能光热系统的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合格.7,聚焦型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高温部分、导热介质系统管道及附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和管道吹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4.集热器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热设备的规格。数量、安装方式,倾角及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平板和真空管型集热器的安装倾角和定位允许误差不超过 3 聚焦型光热系统太阳能收集装置在焦线或焦点上,焦线或焦点允许偏差不超过、2mm,2,集热设备 支架,基座三者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 支架应采取抗风,抗震。防雷,防腐措施 并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3、集热设备连接波纹管安装不得有凸起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不少于5组、15.2,5、贮热设备安装及检验应满足下列规定,1,贮热设备的材质,规格 热损因数.保温材料及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贮热设备应与底座固定牢固,3。贮热设备应选择耐腐蚀材料制作.内壁防腐应满足卫生 无毒,环保要求 且应能承受所储存介质的最高温度和压力.4,敞口设备的满水试验和密闭设备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贮热设备热损因数测试时间从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6时结束。测试开始时贮热设备水温不得低于50、与贮热设备所处环境温度差应不小于20.测试期间应确保贮热设备的液位处于正常状态。且无冷热水进出水箱 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 应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且应不渗不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6,太阳能光热系统辅助加热设备为电直接加热器时。接地保护必须可靠固定、并应加装防漏电,防干烧等保护装置,检验方法 观察,测试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15。2,7。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按本标准第9。2 9条执行 15。2、8,太阳能光热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连续运行72h.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应协调,动作准确 无异常现象.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的相关要求进行系统试运转和调试、核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9,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光热系统时。系统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能要求 并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核查建筑结构设计、核验相关资料 文件、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