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2、主控项目15,2 1 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所采用的管材、设备 阀门、仪表 保温材料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2 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集热设备.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 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集热设备的热性能。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 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 同类型的太阳能集热器或太阳能热水器数量在200台及以下时 抽检1台。套.200台以上抽检2台,套.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同厂家 同材质的保温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15、2,3.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集热器,吸收式制冷机组 吸收式热泵机组 吸附式制冷机组.换热装置,贮热设备。水泵.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传感器等设备设施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各类设备。阀门及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读取数据 操作 调试和维护.4,供回水,或高温导热介质,管道的敷设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 集热系统所有设备的基座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6.太阳能光热系统的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合格。7 聚焦型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高温部分,导热介质系统管道及附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和管道吹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核查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15 2.4。集热器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热设备的规格 数量.安装方式。倾角及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平板和真空管型集热器的安装倾角和定位允许误差不超过、3。聚焦型光热系统太阳能收集装置在焦线或焦点上。焦线或焦点允许偏差不超过.2mm.2.集热设备,支架,基座三者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 支架应采取抗风、抗震 防雷.防腐措施,并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3,集热设备连接波纹管安装不得有凸起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不少于5组。15.2.5,贮热设备安装及检验应满足下列规定 1,贮热设备的材质,规格 热损因数.保温材料及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贮热设备应与底座固定牢固,3.贮热设备应选择耐腐蚀材料制作 内壁防腐应满足卫生.无毒.环保要求,且应能承受所储存介质的最高温度和压力。4、敞口设备的满水试验和密闭设备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贮热设备热损因数测试时间从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6时结束 测试开始时贮热设备水温不得低于50、与贮热设备所处环境温度差应不小于20、测试期间应确保贮热设备的液位处于正常状态,且无冷热水进出水箱。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应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且应不渗不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2 6、太阳能光热系统辅助加热设备为电直接加热器时 接地保护必须可靠固定.并应加装防漏电.防干烧等保护装置。检验方法,观察,测试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7,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按本标准第9,2,9条执行.15,2,8。太阳能光热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连续运行72h 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应协调。动作准确,无异常现象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的相关要求进行系统试运转和调试,核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 2.9、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光热系统时.系统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能要求,并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建筑结构设计,核验相关资料,文件,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