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监测工作9,2,1、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方法及精度要求,测点布置 监测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9.2.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且边坡塌滑区影响范围内的被保护对象宜作为监测对象。9.2,3,边坡加固工程可按表9.2 3选择监测项目、表9.2。3.边坡加固工程监测项目表。注,H为挡墙高度。9、2、4,变形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有关规定 9.2 5、与加固边坡工程相邻的独立建筑物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4个以上的观测点,监测建筑物的沉降与水平位移变化情况,2.设置不应少于2个观测断面的监测系统。监测建筑物整体倾斜变化情况,3、建筑物已出现裂缝时、应根据裂缝分布情况 选择适当数量的控制性裂缝.对其长度。宽度。深度和发展方向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9 2,6,边坡坡顶背后塌滑区范围内的地面变形观测宜符合下列规定,1.选择2条以上的典型地裂缝观测裂缝长度,宽度,深度和发展方向的变化情况.2。选择2条以上测线.每条测线不应少于3个控制测点。监测地表面位移变化规律,9。2 7.边坡工程临空面 支护结构体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总断面数量不宜少于3个,且在边坡长度20m范围内至少应有一个监测断面、2。每个监测断面测点数不宜少于3点,3.坡顶水平位移监测总点数不应少于3点 4,预估边坡变形最大的部位应有变形监测点,9,2.8,锚杆应力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边坡加固施工进程的安排、应对鉴定时已进行过拉拔试验的原锚杆和新选择的有代表性的锚杆。测定锚杆应力和预应力变化、及时反映后续锚杆施工对已有锚杆应力和预应力变化的影响。2 非预应力锚杆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宜少于锚杆总数的3,预应力锚杆应力监测数量不宜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3根,3、当加固锚杆对原有支护结构构件的工作状态有影响时。宜对原有支护结构构件应力变化情况进行监测,9。2.9。支护结构构件应力监测宜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同类型支护结构构件.相同受力状态,应力监测点数不应少于2点、2,对支护结构构件的应力监测。应在边坡工程的不同高度处布置应力监测点、测点总数量不应少于3点,3。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应力监测方法 监测支护结构构件的应力状态.9。2,10.当设置水文观测孔,监测地下水、渗水和降雨对边坡加固工程的影响时.观测孔的设置数量和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9,2、11.边坡加固施工初期 监测宜每天一次。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监测时间及频率,9.2.12。边坡加固施工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有软弱外倾结构面的岩土边坡支护结构坡顶有水平位移迹象或支护结构受力裂缝有发展、无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支护结构坡顶累积水平位移大于5mm或支护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允许值,土质边坡支护结构坡顶的累积最大水平位移已大于边坡开挖深度的1.500或20mm.或其水平位移速率已连续3d每天大于2mm,2。土质边坡坡顶邻近建筑物的累积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已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规定允许值的70.或建筑物的整体倾斜度变化速度已连续3d每天大于0。00007,3 坡顶邻近建筑物出现新裂缝 原有裂缝有新发展.4、支护结构中有重要构件出现应力骤增,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5、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已出现可能导致边坡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认为已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