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计算原则6,2.1。边坡加固工程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削方减载法,堆载反压法、加大截面加固法加固时.岩土侧压力应根据边坡加固工程勘察资料提供的岩土参数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2,采用注浆加固法加固时 岩土侧压力应根据试验区加固后的岩土参数实测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3.边坡工程无支护结构或支护结构失效,地基失稳或边坡工程整体失稳.采用锚固加固法.抗滑桩加固法等方法加固时、新增支护结构和构件承担的岩土侧压力应根据边坡加固工程勘察资料提供的岩土参数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4.采用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与原支护结构或构件形成组合支护结构加固边坡时、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抗力应按本规范第6 2 2条确定、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应按本规范第6 2。3和第6 2、4条确定,6.2 2.采用锚固加固法 抗滑桩加固法加固时.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与原支护结构形成组合支护结构共同工作。组合支护结构抗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边坡加固工程的勘察报告、鉴定结论,使用要求,加固措施等,确定计算单元中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抗力和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2 组合支护结构抗力计算简图。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3,计算单元中的组合支护结构或构件应满足下式要求.ζLRN。R0,KS。6.2,2,式中,RN 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抗力 ζL。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抗力发挥系数.按本规范第6 3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R0 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按本规范第6.2,3和第6.2 4条确定.K,安全系数.根据不同支护结构类型的不同计算模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相关规定确定、S、支护结构或构件上的外部作用,根据边坡工程破坏模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相关规定确定、6 2.3、边坡工程加固设计时、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可根据原支护结构构件的几何尺寸和材料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相关规定计算确定,原支护结构构件的几何尺寸和材料强度宜按下列规定确定,1,对鉴定等级为au级的构件、其几何尺寸,材料性能可按原设计文件取值。2,对鉴定等级为bu,cu、du级的构件.其几何尺寸。材料性能应根据鉴定结果取值,6,2、4.边坡工程加固设计时。下列情况不应考虑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1、支护结构基础位于潜在滑面之上,边坡工程整体失稳时 2,锚杆锚固段位于非稳定地层中时、3.支护结构或构件通过加固处理后 除结构自身重力作用外,难以有效恢复的抗力,4。鉴定结果认定支护结构或构件已经失效时、除结构自身重力作用和满足结构安全性要求的构件外的抗力、6 2,5,边坡工程加固后改变传力路径或使支护结构质量增大时、应对相关支护结构,构件及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验算,6,2,6、加固后的支护结构上岩土侧压力分布应根据加固方法。原边坡岩土侧压力分布图形,新增支护结构刚度及作用位置,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可简化为三角形,梯形或矩形,6.2,7,地震区支护结构或构件的加固 除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复核其抗震能力、同时,还应考虑支护结构刚度增大和结构质量重分布而导致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