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信号系统6,3,1,故障一安全 原则 指在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 错误或失效的情况下,能自动导向安全一方.以确保行车安全。并具有减轻以至避免损失的作用 6。3。2.线路完全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速度较高、行车密度较大。应配置并运用列车自动防护系统 防止将信号系统的后备运行模式作为正常的列车运行模式利用。并且从载客运营起。就应遵守本条的规定,线路部分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应根据行车间隔、列车运行速度.通过必要的信号显示 自动停车、平交路口控制等技术手段及严格的管理措施等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6 3,3.本条规定了行车指挥调度基本安全要求,6 3 4,本条规定了列车运行的基本防护措施。6.3.5、本条规定了列车自动防护系统的基本防护功能和安全配套功能措施.6,3、6.本条要求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关系正确。这是保障安全的关键要求。6、3,7、本条规定了列车自动运行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 6,3.8。车内信号指列车自动防护设备。车内信号装置提供给司机,作为行车凭证的车内信号显示.可包括地面信息的复示信号,目标速度,目标距离等 6,3。9.全自动运行系统涉及车辆,信号.通信 防灾报警等机电系统设备。各子系统协同运用。可以充分发挥全自动运行系统的作用,全自动运行系统具有直接面向运营人员的属性。其系统设备与运营人员间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6 3。10,本条规定了有轨电车在平交路口的通行规则。6、3.11,本条规定了车辆基地信号系统功能。性能和设备配置要求.6,3。12.本条是从规范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发展出发.提出的原则性规定 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应通过安全认证,如常设的安全认证机构或政府组织的。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鉴定委员会、并经过安全检测、运用试验,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投入运用前、应证实,安全系统研发程序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符合规范要求.系统实施了危险鉴别、分类。危险处理和评估 系统的安全功能分析和确认.故障模式及故障影响范围确认 完成了外界干扰的系统运行试验、具有安全功能检测报告和安全性试验证明,信号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关键系统 并直接关系到系统安全、技术上属于信息系统 因此、要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6 3,13 安全性的要求可分为,功能安全性要求,系统,子系统和设备应达到的与安全相关的功能,安全性要求 为达到安全目的.在软件、硬件、冗余 通信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量化的安全目标。定量分析系统 子系统 设备所能达到的安全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