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信号系统6。3、1,故障一安全。原则、指在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错误或失效的情况下。能自动导向安全一方,以确保行车安全。并具有减轻以至避免损失的作用.6,3、2,线路完全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速度较高.行车密度较大,应配置并运用列车自动防护系统、防止将信号系统的后备运行模式作为正常的列车运行模式利用、并且从载客运营起 就应遵守本条的规定.线路部分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应根据行车间隔,列车运行速度,通过必要的信号显示 自动停车,平交路口控制等技术手段及严格的管理措施等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6 3、3 本条规定了行车指挥调度基本安全要求,6,3,4 本条规定了列车运行的基本防护措施。6。3。5。本条规定了列车自动防护系统的基本防护功能和安全配套功能措施.6 3 6,本条要求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关系正确,这是保障安全的关键要求 6、3,7 本条规定了列车自动运行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6.3。8、车内信号指列车自动防护设备.车内信号装置提供给司机,作为行车凭证的车内信号显示.可包括地面信息的复示信号,目标速度 目标距离等、6 3 9,全自动运行系统涉及车辆、信号.通信。防灾报警等机电系统设备,各子系统协同运用,可以充分发挥全自动运行系统的作用。全自动运行系统具有直接面向运营人员的属性,其系统设备与运营人员间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6,3,10。本条规定了有轨电车在平交路口的通行规则。6、3 11.本条规定了车辆基地信号系统功能.性能和设备配置要求 6.3。12.本条是从规范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发展出发、提出的原则性规定,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应通过安全认证、如常设的安全认证机构或政府组织的。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鉴定委员会.并经过安全检测。运用试验,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投入运用前,应证实,安全系统研发程序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符合规范要求,系统实施了危险鉴别。分类.危险处理和评估,系统的安全功能分析和确认,故障模式及故障影响范围确认.完成了外界干扰的系统运行试验 具有安全功能检测报告和安全性试验证明 信号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关键系统、并直接关系到系统安全,技术上属于信息系统 因此,要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6,3,13,安全性的要求可分为、功能安全性要求。系统 子系统和设备应达到的与安全相关的功能,安全性要求 为达到安全目的,在软件、硬件,冗余、通信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量化的安全目标,定量分析系统.子系统、设备所能达到的安全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