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轨道与路基工程5 3.1 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 耐久性和适当的弹性。应能保证列车运行平稳,安全.并应结合其他措施满足减振。降噪的要求,5,3。2 钢轮钢轨系统钢轨的断面,轨底坡.硬度应与车轮踏面相匹配,安全性满足列车正常运行要求。并应对运行列车具有足够的支撑刚度和良好的导向作用,5,3。3 钢轮钢轨系统正线段曲线超高应根据列车运行速度设置。最大超高应满足列车静止状态下的横向稳定要求 未被平衡的横向加速度不应超过0,4m.s2,车站内曲线超高不应超过15mm。未被平衡的横向加速度不应超过0.3m s2,5。3 4.轨道尽端应设置车挡、设在钢轮钢轨系统正线。配线及试车线.牵出线的车挡应能承受列车以25km、h速度撞击时的冲击荷载、5,3、5,轨道道岔结构应安全可靠。道岔型号选择应与列车通过时的运行速度相适应、5 3 6,无轨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 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5,3 7,采用直流牵引供电并以走行轨组成回流网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轨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回流网的纵向电阻.2、回流走行轨与周围结构之间应有良好的绝缘水平、3.回流走行轨应按牵引供电区间设置分断点.应以绝缘式轨隙连接方式使回流走行轨在分断点处彼此隔离 5 3、8 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5,3,9 高架线路跨越铁路、河流,重要路口地段及竖曲线与缓和曲线重叠地段应采取防脱轨措施,5,3。10.路基工程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应满足防洪,防涝的要求,5,3,11,路基工程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 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1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2、无轨道线路 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 且路桥或路隧交界处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