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 轨道与路基工程5。3、1、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和适当的弹性.应能保证列车运行平稳,安全,并应结合其他措施满足减振。降噪的要求。5,3,2 钢轮钢轨系统钢轨的断面、轨底坡,硬度应与车轮踏面相匹配。安全性满足列车正常运行要求.并应对运行列车具有足够的支撑刚度和良好的导向作用。5.3,3、钢轮钢轨系统正线段曲线超高应根据列车运行速度设置.最大超高应满足列车静止状态下的横向稳定要求。未被平衡的横向加速度不应超过0,4m。s2,车站内曲线超高不应超过15mm 未被平衡的横向加速度不应超过0,3m s2.5,3。4、轨道尽端应设置车挡 设在钢轮钢轨系统正线、配线及试车线,牵出线的车挡应能承受列车以25km、h速度撞击时的冲击荷载 5,3、5、轨道道岔结构应安全可靠 道岔型号选择应与列车通过时的运行速度相适应 5。3,6、无轨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 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5,3.7、采用直流牵引供电并以走行轨组成回流网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轨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回流网的纵向电阻.2.回流走行轨与周围结构之间应有良好的绝缘水平,3,回流走行轨应按牵引供电区间设置分断点,应以绝缘式轨隙连接方式使回流走行轨在分断点处彼此隔离、5.3.8、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5,3 9.高架线路跨越铁路.河流.重要路口地段及竖曲线与缓和曲线重叠地段应采取防脱轨措施、5、3、10、路基工程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应满足防洪,防涝的要求,5。3,11,路基工程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1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2。无轨道线路 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且路桥或路隧交界处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