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结构工程5,5,1,结构净空尺寸应满足建筑限界.使用功能及施工工艺等要求,并应考虑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后期沉降的影响.5,5.2。结构工程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选用、并应满足结构对材料的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5,5。3,当地下区间下穿河流.湖泊等水域时,应按规划航道的要求和预测冲淤深度控制区间隧道埋深,并应在下穿水域的两端设置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水淹措施,5 5,4.当高架结构墩柱有可能受机动车、船舶等撞击时.应设防止墩柱受撞击的保护措施.5,5。5、进行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5、5 6.结构工程应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地质灾害评价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结构安全 5.5.7。地下结构的防水措施应根据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 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应保证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正常使用要求,5、5 8。地下车站主体,出入口和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区间隧道.联络通道 风井等附属结构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高架结构桥面应设柔性防水层.并应设置顺畅的排水系统。5。5、9.对有战时防护功能要求的地下结构,应在规定的设防部位按批准的人防抗力等级进行结构验算,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满足平战转换要求、当与既有线路连通或上跨.下穿既有线路时,尚应保证不降低各自的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