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结构工程5、5 1,结构净空尺寸应满足建筑限界.使用功能及施工工艺等要求、并应考虑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后期沉降的影响。5 5,2 结构工程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 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选用 并应满足结构对材料的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 经济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5.5,3 当地下区间下穿河流.湖泊等水域时。应按规划航道的要求和预测冲淤深度控制区间隧道埋深、并应在下穿水域的两端设置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水淹措施、5、5、4。当高架结构墩柱有可能受机动车。船舶等撞击时,应设防止墩柱受撞击的保护措施.5,5,5.进行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5,5、6 结构工程应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地质灾害评价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结构安全,5 5.7、地下结构的防水措施应根据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应保证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正常使用要求.5,5,8,地下车站主体 出入口和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区间隧道,联络通道。风井等附属结构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架结构桥面应设柔性防水层 并应设置顺畅的排水系统 5 5 9.对有战时防护功能要求的地下结构.应在规定的设防部位按批准的人防抗力等级进行结构验算.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满足平战转换要求 当与既有线路连通或上跨、下穿既有线路时.尚应保证不降低各自的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