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规划2 2.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明确不同规划期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和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关系,提出线网规划布局以及线路和设施等用地的规划控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协调一致 2。2、2,交通需求分析应根据城市5年内的交通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应针对城市规划确定的远期和远景年限及其规划范围 并应对客流预测进行风险分析,包括弹性余量分析,2.2,3。线路的敷设和封闭方式应根据线路功能定位和运能需求.以及沿线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自然条件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环境保护要求综合确定,2,2,4,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与公共汽电车及步行。自行车交通便捷衔接 衔接设施规模应与需求相适应 并应与城市轨道交通统一规划、同期建设、2.2,5。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2 2,6.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确定线路区间,车站,车辆基地及控制中心、主变电所等规划用地的建设控制区,2。2 7.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地界应与用地范围重叠的道路,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其他大型市政工程统筹规划,同期建设或预留建设条件,2。2,8,城市轨道交通外部电源规划应纳入城市电力设施规划 2、2 9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走向应符合主导客流方向,线路运能标准应与服务水平一致 始发站早高峰小时乘客满载率不应超过70。2.主要换乘站应结合城市各级功能中心区统筹布局、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与铁路客运站,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等重要交通枢纽紧密衔接.统一规划,4。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设施不应超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10,系统制式选择应根据线路功能,需求特征,技术标准。敷设条件.工程造价,资源共享等要素综合分析确定、确定系统运能时,高峰小时客流最大断面平均车厢站席密度不应大于6人 m2、2,2。1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保障地上与地下协调发展、2,2。12.车站出入口,风亭,集中冷站 广播电视信号设施 通信信号设施.供电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和其他设施应划定建设用地控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