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太阳能利用9.2。1 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9.2.2,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太阳能系统的设置应避免受自身或建筑本体的遮挡,在冬至日采光面上的日照时数。太阳能集热器不应少于4h。9。2.3。太阳能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建筑功能.并应防止构件在外围护上连接引起结构性热桥。9 2 4 设有集中生活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 热水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当采用太阳能热利用热水系统时 太阳能保证率应符合表9 2.4的规定.9,2。5,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辅助热源应根据建筑使用特点、用热量,能源供应.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宜利用空气能。废热 余热等低品位能源和生物质.地热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9,2,6,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 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效率 且应符合表9。2、6的规定,9。2,7。公共建筑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时,宜采用建材型光伏构件 9、2、8,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时,应根据光伏组件在设计安装条件下光伏电池最高工作温度设计其安装方式、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9,2 9、太阳能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和计量 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辅助热源供热量,集热系统进出口水温,集热系统循环水流量,太阳总辐照量,以及按使用功能分类的下列参数、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水温度,供热水量、2、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的供热量及供冷量、室外温度。代表性房间室内温度 2、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量 光伏组件背板表面温度室外温度,太阳总辐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