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照 明7、3 1。照度标准和照明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 7.3.2,室内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的要求 7,3.3,室外照明的照度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环境照明工程设计规范。DB33,T。1055的要求 7 3、4、照明设计应采用节能型光源,光源、镇流器的能效不应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2级或节能评价值的要求.灯具效率或效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相关要求、7。3。5 工作照明宜采用直接照明,功能明确的房间或场所,应按需要采用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等照明方式,7,3 6。照明系统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区域的照明应采用分区,分组的集中控制或就地自动控制,大型、特大型车库的照明应采用集中控制.2.大空间且具有多功能,多场景的场所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照明控制系统,3 对于人员长期停留的空间、应设置就地控制装置 4。自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当自然光达到照度要求时、应尽量避免开启人工照明.5 室外道路,景观照明应能集中分组控制、并应按自然光照度.时间,不同模式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