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esign,standard.for.energy efficiency,of.public buildings DB。33 1036、2021,批准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2年2月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1年,第59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36,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2 5条,第4,3.1条、第4,3,2条。第4.4,1条、第5,2.6条,第5 2、11条、第5.2,14条 第5.2、15条 第5,2。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07,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27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浙江省的建筑节能工作 落实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推进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 改善浙江省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及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浙建设函。2021.145号.的要求,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气候中心会同参编单位共同对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 2007进行修订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各类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方面新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浙江省的地方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反复讨论 修改,完善。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为9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 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 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 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其中,第4、2,5条.第4,3,1条 第4。3.2条.第4.4、1条、第5 2。6条,第5.2.11条.第5 2.14条,第5、2,15条,第5.2 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 增加了建筑智能化章节,2,增加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章节,3、建筑热工性能做了相应修改及提高.4 供暖 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等用能设备能效等级相应提高.5 调整增加了部分附录.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中引用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虽未以黑体字标志。但已在条文说明中说明.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邮编、310028,以便修订时参考,浙江省公共建筑能耗分析气象参数数据库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主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气候中心、参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大学平衡建筑研究中心。浙江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筑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诺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杨毅,颜晓强.余俊祥、吴佳艳 许世文、杨军,游劲秋。丁德。韦强,易家松 杨国忠,张敏敏.丁珊。高克文.秦敏,郭丽 白启安.陈乙文.章嘉琛、丰建华.邵春廷,张力,朱鸿寅。汪波.牟宇,陈激 吴毅学、李甬扬、颜伏军,章敏芳、陈忠杉,陈劼.金骋。孙明,成鹏,陈红良,主要审查人 徐伟。姜传鉷.冯雅、王伟.项志峰,刘莹、王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