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 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 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 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 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查扣程序.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 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 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第二百四十六条、查封财产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 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拍卖和变卖、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 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第二百四十八条,搜查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第二百四十九条 交付财物或者票证。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 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五十一条,证照转移.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二条,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 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 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 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