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证、据,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 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收到证据后处理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 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六十七条。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 公证事实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第七十一条,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三条、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 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 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承担.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 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 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 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第七十五条,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权利及鉴定意见形式。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勘验程序.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 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 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第八十一条 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