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证、据.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 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 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六十六条 收到证据后处理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法院调取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 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六十九条。公证事实。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第七十一条。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 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二条、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三条 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 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 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第七十四条.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承担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 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 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第七十五条,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第七十六条 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权利及鉴定意见形式.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 勘验程序、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 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