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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