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安全疏散5,4 1.建筑物内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可设置1个。1 建筑面积小于250m2的仪表机柜间、2.建筑面积小于120m2的控制室 3、长度小于7m的化验室和分析室,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电气开关室等电气设备房间。5 4 2.高层甲,乙、丙类厂房通往地面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2个。其室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甲类厂房。不应大于25m.2,对于乙类厂房,不应大于30m.3 对于丙类厂房,不应大于40m、5.4,3。设备构架或检修平台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设备构架或检修平台上通往地面的垂直梯可作为第二部疏散梯,但平台上的操作人数不宜超过3人.5。4。4 厂房的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以外,2,建筑高度不大于32m或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不超过10人时 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时.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或具有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3 厂房内局部高出的设备平台,当操作人数不超过3人时.可设置1部垂直梯作为该平台的疏散梯、5 4,5.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宜设置1部消防电梯。符合消防电梯功能要求的载货电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当电梯处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时,应采用防爆电梯,其防爆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电梯停靠高度大于60m且采用防爆电梯时,防爆电梯的运行时间宜按其最大运行速度1m、s计算确定,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4。6 煤储运系统建筑的安全出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