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厂内消防车道4,3 1。煤化工工厂通向厂外公路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宜位于不同方位、4、3,2、下列场所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且至少应有2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1,装置或联合装置、2、可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液体储罐区,3,总容积不小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储罐单个罐组或多个罐组。4,液化烃储罐组.5。危险化学品仓库区.6。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的露天储煤场,筒仓 储煤库。7、液化烃,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区。对于本条第2,5,6.7款的场所,当受地形条件限制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也可设置带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不宜小于20.0m、20。0m,含路面,且第2 5、6款场所的消防车道应沿其2个长边设置,第7款场所的消防车道应平行铁路装卸线方向单侧设置。消防车道与铁路装卸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4,3,3,装置内应设置与装置周边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用消防车道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0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 5m 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7,0m,2。当装置的设备 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且不超过20000m2时.在该区块四周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区块宽度不应大于120m,且相邻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3,当装置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占地面积大于40000m2时,应用消防车道分割成占地面积不大于40000m2的设备 建筑物组成的消防分区。消防分区四周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且该消防分区与相邻消防分区或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4、当装置外两侧消防车道间距不大于120m时.装置内可不设中间消防车道,4,3 4,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内的储罐中心与至少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4。3。5。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露天煤堆场应设置与周边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且道路间距不宜大于150m 4.3,6、液化烃。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区内,当与铁路线路平行的消防车道间距大于200m时,应设置与周边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若增设的消防车道与铁路平面相交,平交的角度宜为90.确有困难时,平交的角度不应小于45,4。3,7,生产区的消防车道两个路口间的长度大于300m时 应在该消防车道的中段设置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20。0m.20.0m.含路面、4,3。8、厂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径等应满足下列要求 1。占地面积不小于40000m2的装置区,装置或联合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大型、中型煤化工工厂的煤气化装置,其周边环形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 2、大型,中型煤化工工厂的储罐区。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 其周边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3,尽头式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4 除第1款 第3款及本标准第4,3,3条第1款外的消防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5、消防车道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 0m 道路的纵向坡度不宜大于6.4,3、9.厂内消防车道与储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0m,与围墙.栏。的距离不应小于1,5m。4,3 10。消防车道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路面边缘与管架支柱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