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厂内消防车道4。3 1。煤化工工厂通向厂外公路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宜位于不同方位、4 3.2.下列场所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且至少应有2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1 装置或联合装置,2.可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液体储罐区,3.总容积不小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储罐单个罐组或多个罐组,4.液化烃储罐组。5,危险化学品仓库区,6、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的露天储煤场,筒仓、储煤库。7,液化烃,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区、对于本条第2、5、6,7款的场所、当受地形条件限制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也可设置带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不宜小于20.0m。20,0m、含路面 且第2,5.6款场所的消防车道应沿其2个长边设置 第7款场所的消防车道应平行铁路装卸线方向单侧设置.消防车道与铁路装卸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4.3 3,装置内应设置与装置周边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用消防车道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 建筑物组成的区块、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0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7.0m.2、当装置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且不超过20000m2时 在该区块四周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区块宽度不应大于120m、且相邻设备 建筑物组成的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3。当装置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占地面积大于40000m2时 应用消防车道分割成占地面积不大于40000m2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消防分区 消防分区四周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且该消防分区与相邻消防分区或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4.当装置外两侧消防车道间距不大于120m时。装置内可不设中间消防车道、4.3。4、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内的储罐中心与至少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 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4、3.5、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露天煤堆场应设置与周边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且道路间距不宜大于150m 4,3、6 液化烃 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区内,当与铁路线路平行的消防车道间距大于200m时。应设置与周边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若增设的消防车道与铁路平面相交,平交的角度宜为90.确有困难时 平交的角度不应小于45,4。3.7,生产区的消防车道两个路口间的长度大于300m时。应在该消防车道的中段设置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20.0m,20、0m。含路面,4。3、8,厂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径等应满足下列要求.1.占地面积不小于40000m2的装置区、装置或联合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大型、中型煤化工工厂的煤气化装置,其周边环形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2,大型,中型煤化工工厂的储罐区.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其周边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3。尽头式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4,除第1款,第3款及本标准第4.3、3条第1款外的消防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5,消防车道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0m。道路的纵向坡度不宜大于6。4,3,9 厂内消防车道与储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0m、与围墙 栏,的距离不应小于1,5m,4 3,10.消防车道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路面边缘与管架支柱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