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厂内消防车道4,3、1。煤化工工厂通向厂外公路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宜位于不同方位 4、3,2,下列场所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且至少应有2处与其他车道连通。1、装置或联合装置,2,可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液体储罐区 3。总容积不小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储罐单个罐组或多个罐组,4 液化烃储罐组 5、危险化学品仓库区,6,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的露天储煤场,筒仓、储煤库。7。液化烃、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区,对于本条第2,5、6 7款的场所.当受地形条件限制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也可设置带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不宜小于20、0m,20 0m。含路面,且第2 5、6款场所的消防车道应沿其2个长边设置.第7款场所的消防车道应平行铁路装卸线方向单侧设置.消防车道与铁路装卸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4、3,3 装置内应设置与装置周边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用消防车道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0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7。0m.2,当装置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且不超过20000m2时 在该区块四周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区块宽度不应大于120m 且相邻设备,建筑物组成的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3,当装置的设备 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占地面积大于40000m2时、应用消防车道分割成占地面积不大于40000m2的设备,建筑物组成的消防分区、消防分区四周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且该消防分区与相邻消防分区或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4 当装置外两侧消防车道间距不大于120m时 装置内可不设中间消防车道,4,3.4、液化烃 可燃液体 可燃气体的罐区内的储罐中心与至少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4,3、5。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露天煤堆场应设置与周边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且道路间距不宜大于150m.4,3 6,液化烃 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区内,当与铁路线路平行的消防车道间距大于200m时 应设置与周边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若增设的消防车道与铁路平面相交、平交的角度宜为90,确有困难时,平交的角度不应小于45、4,3。7.生产区的消防车道两个路口间的长度大于300m时、应在该消防车道的中段设置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20,0m,20.0m、含路面。4、3,8、厂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径等应满足下列要求,1。占地面积不小于40000m2的装置区 装置或联合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组成的区块、大型。中型煤化工工厂的煤气化装置,其周边环形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 2。大型,中型煤化工工厂的储罐区、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 其周边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3,尽头式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4 除第1款、第3款及本标准第4.3,3条第1款外的消防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5,消防车道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0m,道路的纵向坡度不宜大于6.4.3,9、厂内消防车道与储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 0m,与围墙.栏,的距离不应小于1、5m,4,3,10。消防车道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路面边缘与管架支柱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1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