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装置及设备布置6.2。1,根据煤气化装置的危险性和大型化的特点。并结合已建和在建工程中煤气化工艺要求 综合考虑防止火灾状况下火势向邻近建筑物蔓延和满足高层厂房消防作业需要以及节约用地等几个因素。本条规定了气化工艺中磨煤 水煤浆制备.气化,工艺水处理设备要分开布置在不同的厂房内 厂房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又根据同开同停的原则、对较小规模的煤气化装置。只要各建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小于3500m2。各厂房之间防火距离可不限。本条对联系紧密,需要紧凑布置的相关设备的防火间距可不限制,做了明确规定、煤粉设备是指储存、输送有爆炸性危险的煤粉的设备,在煤化工工程中主要是煤粉制备和催化剂制备中的煤粉设备,6。2,2 本条对粉尘防爆的电气设备与可燃气体和甲 乙A类可燃液体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提出要求。主要根据其火灾危险性,结合相关行业的火灾案例。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确定。6、2、4,本条所指热风炉是指火焰在封闭的环境内燃烧。与外部环境隔绝的暗火热风炉,在非正常情况下。靠近煤粉设备布置的热风炉炉壁会出现可引燃煤粉的高温、所以规定在有煤粉防爆等级要求的设备之间设置不燃烧实体墙分隔 6。2.5,本条高压设备指设计压力p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中的高压等级 10,0MPa,p.100 0MPa。的压力容器、6.2,7、由于事故停车或检修的原因、为了保证安全、设备内部的工艺介质须排放到收集罐或排放槽中、此类设备一般处于地坑内,因排放坡度要求 收集罐或排放槽需要靠近生产区域 这样极易造成可燃气体在低点的积聚,考虑安全原因,又要满足工艺要求 故应采用能有效防止可燃气体积聚的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6、2,8、为了达到满足工艺要求又要安全生产的目的 故对循环气压缩机靠近气化炉的布置做了本条规定。1,压缩机与煤气化炉同厂房布置,仅针对煤气化工序的压缩机。条件允许单独布置或集中布置的压缩机 仍按本标准第6、2,21条.即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建成并生产的10多套壳牌煤气化装置、包括国内外等生产装置 中,有的生产装置运行已达10年之久 到目前为止煤气化装置运行是安全的。从目前已建和在建的煤气化装置看,在采取严格有效的工艺防火和配套的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将压缩机与煤气化炉同厂房布置。在理论上和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是可行的.2,压缩机布置在气化厂房一侧,便于通风,消防扑救、维护和检修、并减少对厂房内其他场所的影响,3,压缩机尽量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气化厂房内。其目的是使压缩机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压缩机受自然条件限制采用局部封闭形式时 在封闭场所的外墙下部要设置调节通风的百叶窗和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 3004的规定。6,2.9.甲。乙类仓库火灾危险性大,不应布置在生产装置区内、为既能保证连续稳定生产,又能将生产装置内仓库火灾危险性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少量乙类仓库.总储量不大于5t,布置在生产装置内时、要位于生产装置的边缘 减少对生产设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