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 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调试5.5 1.系统功能调试前.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灯具自带的蓄电池应连续充电24h。5。5、2,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进行检查并记录 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2.系统灯具的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5 3.非持续型照明灯具有人体。声控等感应方式点亮功能时.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灯具处于主电供电状态下、对非持续型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灯具的设置场所满足点亮所需的条件,2,非持续型照明灯应点亮,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5,5 4、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对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 2,3条的规定.2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5 5 5,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手动操作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 3条的规定.3.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4、灯具应急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