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调试5,5。1 系统功能调试前、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灯具自带的蓄电池应连续充电24h、5,5.2 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2.系统灯具的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5,3。非持续型照明灯具有人体、声控等感应方式点亮功能时、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灯具处于主电供电状态下.对非持续型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灯具的设置场所满足点亮所需的条件。2.非持续型照明灯应点亮 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5,5。4、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 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 对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 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 2.3条的规定、5、5,5 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手动操作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 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3.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4,灯具应急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