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调试5,5,1,系统功能调试前,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 灯具自带的蓄电池应连续充电24h、5。5,2。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2、系统灯具的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5。3 非持续型照明灯具有人体,声控等感应方式点亮功能时、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灯具处于主电供电状态下 对非持续型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使灯具的设置场所满足点亮所需的条件,2 非持续型照明灯应点亮 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5。5、4。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 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对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 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5,5.5、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手动操作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 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3 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4,灯具应急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