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系统运行维护7.0,1.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检测。验收合格资料、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3、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图,系统图、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 重点部位位置图、4 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 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5.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记录,6 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7.系统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7.0、2,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标准第7、0。1条规定的文件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7、0,3 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7。0、4、系统应按本标准附录F规定的巡查项目和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巡查的部位,频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并按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填写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外观破损、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修,7,0,5 每年应按表7,0.5规定的检查项目。数量对系统部件的功能 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的年度检查可根据检查计划 按月度,季度逐步进行.2 月度。季度的检查数量应符合表7 0、5的规定 3,系统部件的功能、系统的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4、系统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应急工作持续时间不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第1款,第5款规定时.应更换相应系统设备或更换其蓄电池,组。表7,0 5 系统月检、季检对象,项目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