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5,系统调试5,1 一般规定5。1,1.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或设备制造企业,编制调试方案 对系统进行调试 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5 1,2 系统的调试包括系统部件的功能调试和系统的功能调试,首先对组成系统的各个部件全数进行主要功能检查、系统部件的主要功能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相关规定,之后依据设计文件对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系统调试过程中、对于主要功能 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产品应进行更换,对于系统功能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整改 系统部件更换或系统功能整改后,应重新进行调试、5.1.3,在部件调试或者系统功能调试过程中.可能会对系统线路进行短路。断路处理,同时为了防止系统部件的误动作 还会切断部分系统部件之间的连接、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恢复系统部件之间的正常连接、并使系统部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5.1,4,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并将系统竣工图。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