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计3.4 1、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择具有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干接点信号或DC24V信号接口的产品.2.应急照明控制器采用通信协议与消防联动控制器通信时.应选择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有关规定的产品。3.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4。控制器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3,4,2.任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灯具的总数量不应大于3200、3,4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接收、显示,保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场所中设置的应急照明控制器还应能接收 显示。保持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 2、应能按预设逻辑自动.手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 6,10条.第3.6,12条的规定,3,应能接收.显示,保持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3、4,4 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显示功能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按预设逻辑自动、手动控制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系统设备的应急启动、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6,10条,第3 6、12条的规定,2。应能接收 显示。保持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及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3.4 5、建.构筑物中存在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时 所有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系统部件的工作状态应在应急照明控制器或专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 3,4.6,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 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可设置在电气竖井.配电间等无人值班的场所。2 在消防控制室地面上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 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3。在消防控制室墙面上设置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2,设备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3,设备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3,4,7、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控制器的自带蓄电池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3.4。8.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按灯具配电回路设置灯具通信回路,且灯具配电回路和灯具通信回路配接的灯具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