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围护结构统计方法规定C、0,1 建筑围护结构在进行朝向统计时应遵守如下规则 a、朝向位于东偏北60。至东偏南6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东朝向,b.朝向位于南偏东30.至南偏西3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南朝向。c。朝向位于西偏南60,至西偏北6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西朝向、d、朝向位于北偏西30、至北偏东30 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北朝向.C.0,2.墙体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类和统计.a.墙体应按其热工性能进行分类,墙体中的梁。钢筋混凝土墙。含混凝土柱,混凝土凸窗板,填充墙等均应分类.b、各类墙体均应按立面朝向规定分别统计面积、只要墙体类型、热惰性指标 传热系数,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不同,均应分类统计 c,全玻璃幕墙时。其梁、柱作为墙体的热桥,C,0,3,窗及透明部分门的面积应按朝向.窗类型.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不同。进行统计。遇到阳台.遮阳设施等,均应按照附录A计算其建筑外遮阳系数、当外凸窗凸出的长度超过0、5m时,朝向按凸窗所在外墙的朝向计取。外凸窗上下左右侧板按实际面积和实际热工参数统计为外墙 窗按展开面积计算。C,0、4 屋面应按类型,不同热惰性指标 传热系数。太阳辐射吸收系数,进行统计,坡屋顶在计取外围护结构面积时应不包括挑檐部分面积,坡屋顶上的天窗按水平天窗计算其实际窗面积,C,0,5、仅用于本标准对比评定计算所使用的建筑面积应按建筑的轴线计算。C 0,6,建筑某个朝向的立面总面积应包括墙体面积和外窗面积、计算时应以墙体的定位轴线和楼层标高线进行计算。不含女儿墙,挑檐,造型墙等非围护结构立面。C,0.7,围护结构总面积应为屋面面积、各个朝向的外围护结构立面面积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