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围护结构统计方法规定C 0,1.建筑围护结构在进行朝向统计时应遵守如下规则,a。朝向位于东偏北60,至东偏南6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东朝向 b,朝向位于南偏东30,至南偏西3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南朝向。c、朝向位于西偏南60、至西偏北6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西朝向 d。朝向位于北偏西30,至北偏东3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北朝向,C,0。2。墙体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类和统计、a、墙体应按其热工性能进行分类,墙体中的梁,钢筋混凝土墙,含混凝土柱、混凝土凸窗板.填充墙等均应分类 b 各类墙体均应按立面朝向规定分别统计面积.只要墙体类型,热惰性指标 传热系数,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同,均应分类统计 c.全玻璃幕墙时。其梁.柱作为墙体的热桥 C,0,3,窗及透明部分门的面积应按朝向.窗类型、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不同 进行统计,遇到阳台,遮阳设施等。均应按照附录A计算其建筑外遮阳系数.当外凸窗凸出的长度超过0,5m时 朝向按凸窗所在外墙的朝向计取、外凸窗上下左右侧板按实际面积和实际热工参数统计为外墙。窗按展开面积计算、C。0、4 屋面应按类型,不同热惰性指标,传热系数、太阳辐射吸收系数,进行统计.坡屋顶在计取外围护结构面积时应不包括挑檐部分面积.坡屋顶上的天窗按水平天窗计算其实际窗面积.C、0、5,仅用于本标准对比评定计算所使用的建筑面积应按建筑的轴线计算、C.0,6 建筑某个朝向的立面总面积应包括墙体面积和外窗面积.计算时应以墙体的定位轴线和楼层标高线进行计算。不含女儿墙,挑檐、造型墙等非围护结构立面。C、0,7,围护结构总面积应为屋面面积.各个朝向的外围护结构立面面积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