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计量 维护与管理6.5 1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 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6,5。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党委 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大于15 000m2,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 2所示 表6。5,2。分项计量内容。6、5,3.对于6.5,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6,5,4.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6、5,5,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3.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4 更换光源时 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 5,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6 5。6,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以下内容。1.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2,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