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计量、维护与管理6 5、1、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6,5,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5.000m2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2所示.表6。5。2,分项计量内容,6。5.3,对于6、5,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6、5,4.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6,5,5。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 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 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 2,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3 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 4,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5,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6,5.6。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1.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2.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