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计量 维护与管理6,5。1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6,5。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5,000m2、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2所示.表6.5 2,分项计量内容。6、5.3.对于6 5 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6,5。4,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6、5.5,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 3,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4、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5,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6、5、6、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1 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2。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 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