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计量。维护与管理6。5、1。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6、5、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 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5、000m2.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2所示,表6.5。2 分项计量内容,6.5.3,对于6,5、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6,5,4,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6 5 5、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2、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3。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4 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5,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6、5。6 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1,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 2 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