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按照规定性指标进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7.2、1 根据本标准4,2。1条判断所设计的公共建筑所属气候分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分区,确定审查的具体要求。7 2.2.根据本标准第4章规定性指标设计的施工图。图纸审查应按规定性指标逐条进行,7。2,3。对照本标准4,1,1.4、1。3条的要求审查设计总平面图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朝向,通风、遮阳等内容.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7.2,4.按照建筑设计图审查所设计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和门窗布置是否满足本标准4.1、2条的要求,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7 2 5、审查屋面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 2,2,1。表4、2.2 2规定。如不符合 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6 如有天窗、审查天窗的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4,2,2,4,2、7条的要求。如不符合 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7.2。7,审查东。西墙的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2。2。2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7,2 8、审查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2,2.2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7。2。9、审查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和外窗平均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 表4,2。2.2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7 2、10.检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本标准第4 2,9条的规定 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7、2,11、根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本标准4、2,11 4、2,12条要求 核查所选用外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如不符合 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12,如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本标准7。4节,7.5节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 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7。2 13.如以上7 2、6.7、2.8、7。2,9条审查不合格。则应按照本标准7 3节的权衡判断法进行节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