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按照规定性指标进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7 2.1 根据本标准4.2,1条判断所设计的公共建筑所属气候分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分区、确定审查的具体要求,7 2.2,根据本标准第4章规定性指标设计的施工图、图纸审查应按规定性指标逐条进行,7、2。3 对照本标准4 1,1,4。1。3条的要求审查设计总平面图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朝向.通风,遮阳等内容.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7、2.4。按照建筑设计图审查所设计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和门窗布置是否满足本标准4。1,2条的要求,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7。2。5、审查屋面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 2.2,2规定 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6 如有天窗、审查天窗的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4、2 2。4,2,7条的要求,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7、2,7,审查东,西墙的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 2,2,2的规定 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8.审查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 2.2,2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 7.2、9 审查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和外窗平均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2。2,2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 7.2,10 检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本标准第4.2。9条的规定 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 2。11。根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本标准4,2、11 4 2,12条要求,核查所选用外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12,如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本标准7.4节、7、5节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7、2 13 如以上7 2,6 7 2,8.7 2 9条审查不合格,则应按照本标准7.3节的权衡判断法进行节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