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按照规定性指标进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7,2,1.根据本标准4,2。1条判断所设计的公共建筑所属气候分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分区 确定审查的具体要求、7,2。2。根据本标准第4章规定性指标设计的施工图。图纸审查应按规定性指标逐条进行,7,2。3。对照本标准4。1 1。4。1、3条的要求审查设计总平面图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朝向,通风、遮阳等内容.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7,2、4、按照建筑设计图审查所设计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和门窗布置是否满足本标准4,1,2条的要求,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7 2,5、审查屋面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 2。2,1.表4,2.2,2规定 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6。如有天窗.审查天窗的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4 2,2 4.2 7条的要求 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 7、2,7。审查东 西墙的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2。1,表4。2 2.2的规定。如不符合 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8,审查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2 2.1,表4。2,2.2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7.2 9。审查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和外窗平均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本标准表4 2,2.1,表4 2.2、2的规定、如不符合 则需按本标准7、3节进行节能审查 7、2.10。检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本标准第4,2 9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11,根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本标准4.2.11,4、2、12条要求。核查所选用外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7。2、12,如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本标准7 4节,7,5节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7.2。13。如以上7 2 6 7、2 8,7。2.9条审查不合格,则应按照本标准7,3节的权衡判断法进行节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