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筑节能设计审查,7、1 一般规定7.1.1,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建筑设计总说明 中 应单列、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章节。在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本工程节能设计的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J,45。003、2012.2,建筑节能设计参数,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时应根据本工程的节能设计填写,建筑节能设计 审查表 3,本工程节能产品的性能指标。墙体和屋面隔热保温材料的名称,密度,传热系数.蓄热系数 燃烧性能、门窗工程采用玻璃的名称,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等 并对选用材料的参数取值注明出处。如取值文件名称,页数等,4。节能产品的抽样送检项目及数量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施工安装前应由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抽样送检合格并签字、7 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应分为建筑方案报建审查.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审查三个环节.7 1.3、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标准4 1.1,4。1,2条进行内部审查、7。1、4 建筑设计方案报建阶段。政府规划审批部门应依据本标准4 1 1.4.1,2条进行设计方案的节能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7 1,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标准相关条款进行内部审查、7。1,6.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 应由相应的审查机构依据本标准的相关条款进行设计审查 并提出审查意见.7。1、7,符合本标准全部强制性条文,包括建筑 暖通空调设备。照明的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可以判定为节能设计合格,7,1 8.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于节能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图纸应退回委托单位.待建筑设计修改后重新复核.复核合格后签署意见,7,1、9.对产生建筑节能争议的设计项目或竣工工程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节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