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0,1。镀件用水清洗时 应选用清洗效率高 用水量少和能回用镀件带出液的清洗工艺.3 0,2,电镀工艺的设计宜采用低浓度镀液、并应采取减少镀液带出量的措施。镀件单位面积的镀液带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3 0。3.回收槽或第一级清洗槽的清洗水水质应符合电镀工艺要求 当回收槽内主要金属离子浓度达到回用程度时,宜补入镀槽回用,当回用液对镀液质量产生影响时,应采用过滤 离子交换等方法净化后再回用,3。0 4 末级清洗槽中主要的金属离子允许浓度宜根据电镀工艺要求确定。亦可采用下列数据.1、中间镀层清洗为,5mg、L.10mg。L,2 最终镀层清洗为,20mg,L。50mg.L、3。0,5、当电镀槽镀液蒸发量与清洗用水量相平衡时 宜采用自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当蒸发量小于清洗用水量时,可采用强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 镀液蒸发量宜通过试验确定,3.0.6 镀件预处理的清洗,宜采用串联清洗工艺流程。其酸洗清洗水可复用于碱洗清洗水.3、0,7,废液不应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3,0 8。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有价金属的废水应分质分管排至废水处理站处理,3,0.9,含氰废水严禁与酸性废水混合 3、0.10 废水与投加的化学药剂混合。反应时。应进行搅拌,搅拌方式可采用机械,水力或空气 当废水含有氰化物或所投加的药剂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时。不宜采用空气搅拌。3,0、11,当废水需要进行过滤时。滤料层的冲洗排水应排入调节池,不得直接排放,3。0、12,废水中同时含有氰化物和六价铬时、应先处理氰化物.再处理六价铬 3。0,13,采用离子交换法处理某一镀种的清洗废水时、不应混入其他镀种或地面散水等废水,当离子交换树脂的洗脱回收液回用于镀槽时 不得混入不同镀液配方的废水,3.0 14。进入离子交换柱的废水,其悬浮物浓度不应超过,15mg,L 当超过时、在进入离子交换柱前应进行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