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镀件用水清洗时.应选用清洗效率高 用水量少和能回用镀件带出液的清洗工艺、3。0、2 电镀工艺的设计宜采用低浓度镀液。并应采取减少镀液带出量的措施.镀件单位面积的镀液带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3,0.3 回收槽或第一级清洗槽的清洗水水质应符合电镀工艺要求.当回收槽内主要金属离子浓度达到回用程度时。宜补入镀槽回用.当回用液对镀液质量产生影响时 应采用过滤、离子交换等方法净化后再回用,3、0.4。末级清洗槽中主要的金属离子允许浓度宜根据电镀工艺要求确定 亦可采用下列数据 1.中间镀层清洗为、5mg、L,10mg.L。2、最终镀层清洗为 20mg。L.50mg,L,3 0 5 当电镀槽镀液蒸发量与清洗用水量相平衡时、宜采用自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当蒸发量小于清洗用水量时 可采用强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镀液蒸发量宜通过试验确定,3 0,6,镀件预处理的清洗 宜采用串联清洗工艺流程 其酸洗清洗水可复用于碱洗清洗水,3 0 7,废液不应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3 0.8、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有价金属的废水应分质分管排至废水处理站处理。3,0.9,含氰废水严禁与酸性废水混合、3。0.10,废水与投加的化学药剂混合。反应时.应进行搅拌,搅拌方式可采用机械.水力或空气 当废水含有氰化物或所投加的药剂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时、不宜采用空气搅拌,3,0.11,当废水需要进行过滤时 滤料层的冲洗排水应排入调节池,不得直接排放,3,0 12,废水中同时含有氰化物和六价铬时,应先处理氰化物,再处理六价铬 3、0,13.采用离子交换法处理某一镀种的清洗废水时,不应混入其他镀种或地面散水等废水,当离子交换树脂的洗脱回收液回用于镀槽时、不得混入不同镀液配方的废水、3.0,14、进入离子交换柱的废水、其悬浮物浓度不应超过。15mg L。当超过时,在进入离子交换柱前应进行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