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 镀件用水清洗时 应选用清洗效率高,用水量少和能回用镀件带出液的清洗工艺、3,0.2.电镀工艺的设计宜采用低浓度镀液 并应采取减少镀液带出量的措施 镀件单位面积的镀液带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 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3 0 3。回收槽或第一级清洗槽的清洗水水质应符合电镀工艺要求、当回收槽内主要金属离子浓度达到回用程度时.宜补入镀槽回用 当回用液对镀液质量产生影响时,应采用过滤、离子交换等方法净化后再回用.3。0。4。末级清洗槽中主要的金属离子允许浓度宜根据电镀工艺要求确定 亦可采用下列数据,1,中间镀层清洗为,5mg.L,10mg,L、2 最终镀层清洗为 20mg、L、50mg.L 3.0、5。当电镀槽镀液蒸发量与清洗用水量相平衡时 宜采用自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当蒸发量小于清洗用水量时,可采用强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 镀液蒸发量宜通过试验确定.3 0,6,镀件预处理的清洗 宜采用串联清洗工艺流程、其酸洗清洗水可复用于碱洗清洗水,3,0、7,废液不应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3、0。8、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有价金属的废水应分质分管排至废水处理站处理,3。0.9。含氰废水严禁与酸性废水混合,3.0,10,废水与投加的化学药剂混合,反应时,应进行搅拌.搅拌方式可采用机械,水力或空气。当废水含有氰化物或所投加的药剂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时.不宜采用空气搅拌、3、0,11,当废水需要进行过滤时,滤料层的冲洗排水应排入调节池。不得直接排放,3、0.12、废水中同时含有氰化物和六价铬时.应先处理氰化物、再处理六价铬。3.0,13,采用离子交换法处理某一镀种的清洗废水时,不应混入其他镀种或地面散水等废水,当离子交换树脂的洗脱回收液回用于镀槽时。不得混入不同镀液配方的废水,3 0.14、进入离子交换柱的废水 其悬浮物浓度不应超过、15mg L 当超过时 在进入离子交换柱前应进行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