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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系统验收8.1。一般规定.8.1 1、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8,1、2、工程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8 1,3。系统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防烟、排烟系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8.1。4,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5,防烟 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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