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3,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 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3.2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3.3。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 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2,2 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标准第3,4、2条规定的送风量增加20,3。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影响人员疏散的部位,3.3 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标准第3、4,5条的规定分别计算地上.地下部分的加压送风量,相加后作为共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2 应采取有效措施分别满足地上.地下部分的送风量的要求、3.3.5、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 2、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3.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4。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5、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6 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 3、3.6。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2。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 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4,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3、3。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 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3,3,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 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3、3、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3、10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 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3,3,1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避难层。间、尚应在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1,有效面积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