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3,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 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3。3,2。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3,3、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 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 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2,2,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标准第3 4.2条规定的送风量增加20、3。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影响人员疏散的部位、3,3,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本标准第3,4 5条的规定分别计算地上.地下部分的加压送风量.相加后作为共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 2。应采取有效措施分别满足地上、地下部分的送风量的要求,3。3,5。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 2,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 3、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4,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 5。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6 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3.3 6.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2。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4.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3、3.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 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 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规定,3.3 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2 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3,3、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3,10,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3,3 11。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3。3.1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避难层。间。尚应在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1、有效面积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 3.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