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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系统验收8 1 一般规定 8,1 1。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8.1,2.工程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8,1,3、系统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防烟、排烟系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8.1.4,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4,防烟 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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