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排水和地下水控制、排水4。2,1 临时排水系统宜与原排水系统相结合.当确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并应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4、2.2 在山坡地区施工,宜优先按设计要求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在平坦或低洼地区施工 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在场地周围或需要地段设置临时排水沟或修建挡水堤,4。2、3、临时截水沟和临时排水沟的设置 应防止破坏挖.回填的边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 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土质确定,不宜小于3m,2,临时排水沟至回填坡脚应有适当距离、3。排水沟底宜低于开挖面300mm,500mm,4,2,4 临时排水当需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应设置沉淀池.当水体受到污染时.应采取措施.排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地下水控制4 2,5.土方工程施工前 应在具备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及周边水文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基坑,槽 的平面尺寸 开挖深度进行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及施工,4.2。6。地下水控制可采取明排 降水,截水、回灌等方法 4,2。7.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减小降水对周边地质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4,2、8、地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槽,底面500mm,4,2 9、降水应严格控制出水含砂量。含砂量应小于表4 2,9的规定值 表4。2.9、含砂量控制标准,体积比,4 2 10 当基底下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 必要时、应采取封底隔渗透或钻孔减压措施 当出现流砂、管涌现象时 应及时处理.4、2、11.降水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1 降水开始前应完成排水系统.抽出的地下水应不渗漏地排至降水影响范围以外。2。降水过程中应进行降水监测、3 降水过程中应配备保持连续抽水的备用电源.4,降水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降水系统,并进行回填处理 回填物不得影响地下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