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排水和地下水控制、排水4。2 1,临时排水系统宜与原排水系统相结合、当确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并应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4。2 2,在山坡地区施工。宜优先按设计要求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 在平坦或低洼地区施工,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在场地周围或需要地段设置临时排水沟或修建挡水堤。4,2.3 临时截水沟和临时排水沟的设置、应防止破坏挖。回填的边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土质确定 不宜小于3m.2,临时排水沟至回填坡脚应有适当距离、3。排水沟底宜低于开挖面300mm 500mm.4。2 4。临时排水当需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应设置沉淀池 当水体受到污染时,应采取措施、排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的有关规定.地下水控制4,2 5。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在具备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及周边水文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基坑,槽,的平面尺寸.开挖深度进行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及施工,4,2,6。地下水控制可采取明排,降水,截水。回灌等方法 4。2.7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减小降水对周边地质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4 2、8、地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槽 底面500mm,4,2。9.降水应严格控制出水含砂量 含砂量应小于表4,2 9的规定值,表4,2 9.含砂量控制标准,体积比、4,2、10、当基底下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 必要时,应采取封底隔渗透或钻孔减压措施,当出现流砂、管涌现象时。应及时处理。4、2.11.降水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1 降水开始前应完成排水系统.抽出的地下水应不渗漏地排至降水影响范围以外.2。降水过程中应进行降水监测。3。降水过程中应配备保持连续抽水的备用电源,4,降水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降水系统。并进行回填处理、回填物不得影响地下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