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十章,附。则.第六十九条、本细则印发后、未分配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按本细则实行并轨。已经建设但尚未销售和已经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原有各项规定执行。第七十条,本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七十一条,各县,市.区 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七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