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燃煤电厂消防供电及照明9,1、消防供电9,1,1,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的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应按保安负荷供电、当机组无保安电源时 应按、类负荷供电 9、1。2,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发电厂 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 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发电厂。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不低于.类负荷供电。单台发电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时,主厂房电梯应按保安负荷供电.9 1,3,发电厂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本身带有不间断电源装置时,应由厂用电源供电.当本身不带有不间断电源装置时.应由厂内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9。1,4。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的主控室或集控室及柴油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当难以从蓄电池或保安电源取得应急照明电源时、主厂房出入口.通道,楼梯间及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自带电源的应急灯。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应按保安负荷供电 9,1、5。单机容量为200MW以下燃煤电厂的应急照明 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9,1.6.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可同时运行。正常时由厂用电源供电 事故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蓄电池直流母线供电、主控制室的应急照明,正常时可不运行、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的应急照明、可采用应急灯、9,1,7 当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供电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切换,9。1 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