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燃煤电厂消防供电及照明9,1,消防供电9、1、1.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的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应按保安负荷供电 当机组无保安电源时、应按 类负荷供电 9,1,2 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发电厂.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类负荷供电 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发电厂,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不低于、类负荷供电,单台发电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时,主厂房电梯应按保安负荷供电。9,1 3.发电厂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本身带有不间断电源装置时,应由厂用电源供电,当本身不带有不间断电源装置时、应由厂内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9,1、4、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的主控室或集控室及柴油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当难以从蓄电池或保安电源取得应急照明电源时 主厂房出入口.通道 楼梯间及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自带电源的应急灯。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应按保安负荷供电。9,1,5。单机容量为200MW以下燃煤电厂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9。1.6。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可同时运行。正常时由厂用电源供电 事故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蓄电池直流母线供电,主控制室的应急照明 正常时可不运行 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的应急照明、可采用应急灯 9 1。7 当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供电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切换。9。1.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