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第四十二条 城市的各类管线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和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按现行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的要求控制.第四十三条,沿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的各种地下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心线相平行 其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确定,在人行道内建设的各种管沟、其管沟预制盖板不得外露,以保证行人通行.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的城市干道.管线可以双侧布置 第四十四条。工程管线埋设完毕后.必须作竣工测量,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五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应按照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执行。1、城市道路的设计 施工应符合规划的道路红线宽度及竖向标高,2,道路纵坡控制尽量在5、以下,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9.并应根据不同的坡度及设计车速控制坡长,最小纵坡应大于或等于0、5,困难时,可大于或等于0 3,3,城市道路纵坡不得直接插入交叉口。应设有保证安全要求的缓和段。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纵坡不应大于3、4.人行过街天桥及跨街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净空不得低于4.5米,人行天桥桥面宽不得小于梯道宽、人行地道净空不得低于2、5米、跨越铁路的人行天桥。建筑物.构筑物净空不得低于6.5米 5、建设城市高架路,高速公路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应当设置声障设施.6 人行道道牙高度不得小于0 2米。7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8。特殊地形、地段城市道路建设,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城市桥梁,按照桥梁设计规范要求并遵循以下规定,1,新建 改建桥梁的净宽不应小于规划的道路红线宽.2、桥梁的设计应考虑管线通过,可燃.易燃工程管线不宜利用交通桥梁跨越河道.3 桥梁的横断面划分应与道路横断面一致,第四十七条。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新区建设 旧城改造,应按下列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一,公共厕所设置。1 居住小区按6.10平方米.千人。2 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按集散人流15。25平方米,千人,3 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10,20平方米、千人,4、公共厕所的相隔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为300。500米、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米为宜,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 150米 新建居民区为300 500米.5,公共厕所按2500 3000人设置一座 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二.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1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与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2。废物箱的设置间隔 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 一般道路80,100米、3,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设置在既方便居民又不影响市容观瞻的非临街位置,三,垃圾转运站 垃圾堆场,1 小型转运站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8米。2,大中型转运站每10 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3,城市生活垃圾堆场应设置在城市郊区。拟选位置应注意城市风向,避开城市水源保护范围及地质灾害地区 垃圾堆场应设置围墙。道路,绿化和管理用房。应具备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使用时间不少于10年,四、汽车洗车场,在入城道路口,城郊结合部设置洗车场和市内小型洗车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八条,城市各类停车场、库。除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规定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及住宅等按.表六,规定执行,停车泊位指标表、表六序号,建筑类别,指标单位 机动车指标。老城区 机动车指标,新城区.1旅馆,宾馆车位。客房,0、512餐饮。娱乐车位 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3办公楼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0 814商,业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50 75体.育、馆车位,100个座位,236影,剧。院车位 100个座位,237展 览。馆车位,100个座位.11、58游览场所、车位。100平方米游览面积,0 020,039医院医院、住院楼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20 310独立门诊车位 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0,5111综 合.楼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0.30、512住宅别墅、联排高档低层住宅车位,户,2213商品住宅车位.户.0,5114保障性住宅车位,户、0。20.515学校中、小,学车位.100名师生.0.30,416高等教育车位.100名师生、11.517农贸市场车位 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18专业市场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7119主题公园停车位.100平方米游览用地面积,0,150。2备注。1、本表为铜仁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的设置标准 表中所列配建指标均为建筑物应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指标.2.居住区室外地面停车泊位一般不宜超过总泊位数的10 3。本表车位以小汽车为标准单位,2、停车场.库、应根据就近位置,节约用地 利用地形的原则,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3。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 并应右转出入车道。第四十九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宜采用悬挂式广告 2、大型户外广告不得遮挡城市景观。城市绿化、标志性建筑,交通设施,纪念性建筑 党政机关、文物古迹及城市小品、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的采光 通风.交通,消防.3,不宜在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车辆转弯视距离范围内设置 4 必须符合,铜仁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规定 的相关规定.第五十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 广场 公园和其它公共场所建设城市雕塑。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并与城市景观.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