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计算规则一,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扣除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后为建设用地,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的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均不能计入建设用地参与建筑容量指标计算 二 设计时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验收时建筑面积核定。一、在规划设计时建筑面积计算应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国家标准执行及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但阳台面积计算应按贵州省建设厅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执行。二,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确定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在建筑物的外形和尺寸与规划许可未发生变化时、允许竣工实测面积和规划许可证正本面积出现一定误差,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按以下规定计算.1 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2,1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3 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4.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5、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按累计计算.且允许误差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三。建筑高度计算 1,平屋顶建筑,从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计算,2.坡屋顶建筑、从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值的高度计算.3、弧形屋面建筑、从室外地面至弧形波峰顶的高度计算,4,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 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其面积总和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时、以及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空调冷却塔等均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5 建筑物一面临空且高度大于等于2.2米,即从临空面开始计算第一层至建筑物顶层,层高小于2,2米的结构.设备,转换层,吊脚架空层。可不计入层数、但应计入总高度,并单列说明 四 建筑容积率计算 1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2 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以及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3,建设项目利用和开发地下空间的.其地下层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当半地下室用于非经营开敞式公共活动空间或停车使用,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半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它经营性,自用性公共场所,服务场所的,应计入容积率,4、建筑物利用地势高差布局时。该部分仅用于车库和小区配变电。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时不计算容积率。但应计入总建筑面积,用作其它功能的一律计入容积率。5.建筑底层布置层高3米以上的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永久开敞公共空间使用、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但电梯井 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应计入容积率 6.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 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 设备管道 转换层 底层车库,杂物间等、根据自然层数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