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贵州省政务数据平台 第3部分:数据存储规范 DB52/T 1541.3-2020
  •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 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
  • 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点)建设规范 DB52/T 1513-2020
  • 毕节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0年版
  • 贵州省山地旅游 第11部分:图形符号 DB52/T 1401.11-2020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2部分:服务评价与改进规范 DB52/T 1553.2-2020
  • 贵州省禁毒条例
  • 贵州省山地旅游 第17部分:国际山地休闲度假目的地建设规范 DB52/T 1401.17-2020
  • 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隧洞施工超前地质预报技术规程 DB52/T 1512-2020
。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已审批的相关规划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按照已审批准的相关规划内容实施。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取得用地.但用地还未报建的建设项目,则一律按照此规定执行,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铜仁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